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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c取得債權後,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資產管理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經營範圍不包括貸款業務。

2021 1 5,壹份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在不良資產從業者的朋友圈刷屏。

2020年6月30日65438+2月30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中國華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與昆明程剛工貿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來自最高法院。

華融雲南分公司出資4000萬元偽造中天公司與程剛工貿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關系,然後華融公司買下這個所謂的“不良債權”,借給中天公司9600萬元。但債權人程剛工貿有限公司拒絕承認該債權,三方對簿公堂。最高法院最終判決華融的債權購買合同無效。

AMC購買“不良”債權,變相放貸。

該合同被宣布無效。

裁判分

1.本案債權轉讓實際上是融資借款,虛假意思表示無效,應作為隱性民事法律行為處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該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共秩序,具有強制性。涉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包括貸款業務,因此其對外借款也無效。

2.本案擔保人在簽訂擔保協議時,就知道本案債權轉讓實際上是借貸關系。債權人取得借款後,擔保人主張借款關系和擔保合同無效,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存在過錯。因此,保證人應當根據保證協議承擔保證責任。

的判斷

2014 13年5月至5月20日,中天公司、程剛公司虛構程剛公司債權,金額109萬元,由中天公司享有。

2014年2月28日,中天公司將其公司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戴艷梅個人印章交由華榮公司保管。華榮公司和中天公司共同管理上述印章,中天公司使用的所有印章必須有華榮公司工作人員簽字。003010記載,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21日,中天公司對公司進行了多次內部轉賬,均由華融公司職員李X簽字。

根據鋼鐵公司出示的《中天公司財務印章使用登記表》(2014)中的記載,《中天公司公章使用登記表》(2014)、《股東會決議》等材料中涉及的打印現場的簽名人為華融公司工作人員李X,並標註有“從華融融資109萬元”字樣。

華融公司知曉“中天公司與程剛公司通過現金轉換實現虛構債權案”的事實,這是很有可能的。

二審中程剛公司出示的證據進壹步證實華融公司對涉案虛構債權知情並參與。此外,根據華融公司、中天公司、程剛公司簽訂的《滇Y2XXXXXX-1債權轉讓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轉讓方(中天公司)的指定賬戶用於存放受讓方(華融公司)支付的購房款,受讓方保留其人員的印鑒並監管賬戶內的資金。”債權轉讓後,受讓方對轉讓方賬戶的監管不符合正常交易慣例,進壹步證明華融的真實意圖並非收購案涉及壞賬。因此,原審判決認定華融收購涉及不良資產不成立,有諸多正當理由。

華融公司主張涉案的未知債權是虛構的,是不能成立的。中天公司是本案9600萬元的實際使用人,已先後償還貸款本息。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該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共秩序,具有強制性。華融公司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範圍不包括貸款業務。華融公司未經批準從事貸款業務,違反了上述規定,與中天公司的借款關系無效。壹審法院只是認為部分條款無效是因為變相約定的利息明顯過高,適用法律確有不當,應予糾正。

三個。程剛公司在雲南完成編號為Y2XXXXX-9的債權債務確認時存在錯誤。

程剛公司參與虛構債權654.38+0.09億元,在明知中天公司與華融公司債權轉讓不實的情況下,與華融公司簽訂抵押協議;中天公司取得9600萬元借款並支付部分本息後,主張借款關系和擔保合同無效,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存在過錯。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違反強制性規定而認定合同無效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在當事人之間合理分配民事責任,使不誠實的當事人不能從無效合同中受益。鋼鐵公司應根據抵押協議對真實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此外,在上述條件下,程剛公司還與華融公司簽訂了還款協議及補充協議,可以證明程剛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向華融公司承擔還款責任。涉案還款協議及補充協議並未約定中天公司不再對華榮公司承擔還款責任,故應認定程剛公司簽訂的還款協議構成共存債務,中天公司對華榮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壹審法院認定中天公司與程剛公司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不存在過錯。

四個。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案件審結時,戴雲、崔麗華存在過錯。

程剛公司法定代表人戴雲明知中天公司與華融公司之間存在以債權轉讓為名的借款作為融資,以規避強制法律效力。

合同,還與華融公司簽訂了擔保協議。崔莉華和戴雲是夫妻。崔麗華在簽訂擔保協議時,就知道中天公司與華榮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實際上是借貸關系,極有可能。戴雲、崔麗華在中天公司取得借款9600萬元並支付部分本息後,主張借款關系和擔保合同無效,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存在過錯。戴雲、崔麗華按照《擔保協議》的約定,對程剛公司償還華融公司的借款承擔擔保責任。

AMC收購重組收入占半壁江山。

上述案例是典型的AMC重組業務。其貢獻的收入和比重在AMC的不良債務收入中是非常大的。

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債權業務模式主要有兩種,壹種是收購,壹種是收購重組。

其中,業務是指公司通過招標、拍賣、退市或協議收購等方式從金融和非金融機構取得的不良債權資產。公司根據資產的特點進行分類,制定相應的管理策略,運用多種處置方式,包括債務重組、債轉股、資產置換等。,提升資產價值,實現現金回收。

重組不良資產的收購主要來自非金融企業。收購時,公司與債權人、債務人達成購買債權的協議,同時與債務人及其關聯方達成重組協議。公司通過確定還款金額、還款方式、還款時間、擔保抵押等壹系列重組安排,幫助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實現債權回收,實現目標收益。

在這兩種壞賬收購中,類重組壹直占大頭。這部分收入也占了半壁江山。

信達2020年中報顯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新收購的不良資產中,收購重組類為303.425億元,占比70.3%,較2019年同期上升7個百分點。中報顯示,其年化收益達到9.2%,整體收益達到965438+3280萬元,占比59.1%。

這部分業務分行業占房地產的51.7%。

信達2020年業績報告

華融2020年中報顯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新增不良資產中,收購重組699.408億元,占比74.6%,較2019同期下降5個百分點。這部分年化收益達到8.6%,整體收益達到16636萬元,占比79.6%。

華融2020年中期報告

但是收購重組業務的不良率也很高,也就是說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債權收入壹方面依賴於重組業務,但另壹方面也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信達中報顯示,被收購重組業務的資產凈值為1965438+5340萬元,資產減值率為3.53%,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425438+07億元。華融中報顯示,重組業務總資產360.225億元,計提資產減值準備654.38+0.8366億元,計提比例565.438+0%。

標簽

據了解,在資產管理公司的掛靠重組業務中,有很多類似上述的案例,雙方最好能和平相處。如果有爭議,最高法院的這個判例可以作為參考。

相關問答:相關問答:對於負債的人來說,可以向機構或個人借壹筆錢來還債嗎?這種方案正是很多債務人在用的,甚至是首選。

比如欠款幾萬或者幾十萬的不同銀行的信用卡不還。其實未來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找家人或者親戚借錢,把信用卡還了,把征信留著,然後慢慢還個人貸款。

如果妳有房子、車子、股票等資產。,找銀行或者其他機構進行抵押/質押貸款,或者直接實現資產變現,償還債務,是大家自然而然的選擇。

但是這種方案要求債務人有很強的資源能力,不壹定適合所有人。

現實情況是,很多債務人已經無法從親戚朋友那裏借到錢,收入不足或者不穩定,沒有可以抵押變現的資產,所以這個方案無法實現。

因為要實現這個債務重組計劃,債務人的主要目的無非兩個,短期轉長期,或者高利率轉低利率。

重組後,這兩項成本全部轉移給新的債權人。此外,新的債權人還需要承擔債務人的信用風險。

承擔風險,需要有相應的保障和收益。由於債務人的經濟狀況不佳,新債務面臨巨大的違約風險。除非有巨大的利益,或者相關的強有力的制度作為保障,或者不以經濟利益為目的,理性的經濟人是不會做出這樣的借貸決策的。

因此,在現實中,只有少數人和組織可能願意在這種情況下借錢給債務人:

壹是以幫助債務人為目的的慈善組織和個人;

二是可以用暴力作為支付擔保的非法組織;

第三,在信用體系相對健全的前提下,國家認可的、在國家監管下從事相關業務的組織,如美國,都有專門從事“債務合並貸款”的金融機構。

在中國,上述三種情況都不具備。

所以,對於負債的人來說,如果有條件再融資,不問就已經做了。

如果不具備相關資源能力,在國內暫時無法通過這種方案進行債務重組。

關註大魚說債,每天更新用心回答。

談談債務問題,解決方案,以及選擇背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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