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貨代公司可以是貨主的代理人,負責預訂航空貨物運輸,在始發地機場和到達地機場交接和接收貨物,進口報關,也可以是航空公司的代理人,作為航空承運人處理收貨和簽發空運提單,負責全程運輸,或者兩者兼而有之。航空貨運代理公司作為發貨人和航空公司之間的紐帶和橋梁,可以是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以是航空公司的代理人,代替航空公司接收貨物,出具航空公司的主運單和自己的分運單。
2.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代理業務,是指始發地、約定經停地和目的地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民用航空貨物運輸代理業務。代理業務的經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和《航空公司通用運輸條款》。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代理業務主要分為國內航空出境業務、國內航空入境業務和國際聯合貨物運輸業務。
航空貨運代理業務:航空貨運資質需要哪些材料?
1.貨物進出口主要通過航空方式進行,需要壹定的流程,如出口貨物在始發地機場的領取、接收、訂艙、單證準備、報關、交付給航空公司等;進口貨物在目的地機場從航空公司接單、制單、報關、發貨或轉貨。這種業務有的航空公司不負責,專門做這種業務的空運貨代負責。
2.壹般情況下,航空貨運業務可以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辦理,也可以由托運人和托運人直接向航空公司辦理。根據民航局下屬單位中航協的規定,從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活動,應當取得中航協頒發的資質認可證書,並接受中航協及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未取得資質證書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活動。航空資格證俗稱航空銅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