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房地產公司為了快速擴張,都是靠借錢發展來擴張。也就是用拍賣的土地和在建的樓從銀行貸款。繼續用貸款的錢競標土地,蓋樓。像這樣滾雪球,可以用自己的1萬塊錢做100萬的生意,因為剩下的99萬都是從銀行借的。這個時候,從銀行貸的錢的利息和本金就成了房地產公司的壹筆費用。
第三,蓋樓房地產公司的成本,這包括供應商的材料成本和建築工人的成本,以及建築銷售的成本等等。其實這部分錢的成本在幾乎所有城市都沒有太大差別。大城市的房價比小城市高。主要原因是大城市地價高,推高了房價。這也是房地產公司花在土地上的錢最多的原因。
第四,是房地產公司大股東和利益相關者的利潤。這部分要看貪婪的程度,每個房地產公司都會不壹樣。
此時,房地產公司從銀行拿到的錢(債務)和從消費者那裏拿到的錢(利潤)都是從以上四個方面花出去的。在買首套房的情況下,考慮到買二套房需要各種手續,條件太多太苛刻,老百姓放棄了買二套房的想法。
也有買房需求少的人。看到國家出臺了這麽多限購政策,他們無法判斷未來幾年的房價,自然不敢買房投資。而在互聯網的驅動下,大部分年輕人選擇租房。在房屋銷售低迷,租房行業沖擊的情況下,房地產公司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
在社會經濟上行期,因為經濟向好,財務狀況不佳的房地產公司可以用欣欣向榮的經濟來掩飾自己的缺陷。但是,當社會經濟下行的時候,財務狀況不佳的房地產公司無法掩飾自己的缺陷,於是就有了這些無力償還債務的現象。歸根結底是銀行收緊了放貸條件,房地產公司的資金鏈斷了。沒有借來的新錢來償還舊債,所以房地產公司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