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實施包括了解、測試和評價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和實施的有效性,以及內部認為必要的其他程序。紅太陽的審計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依據。導致負面意見的重大事項是指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壹項控制缺陷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不能及時防範或發現並糾正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報。
在本次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我們註意到紅太陽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2019 _,紅太陽公司及子公司通過關聯方江蘇金利化肥有限公司、江蘇科邦生態化肥有限公司、江蘇眾邦藥業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向紅太陽公司控股股東南京第壹農藥集團有限公司、紅太陽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款項共計_ 467,929.09萬元;紅太陽公司直接向紅太陽集團提供資金1500萬元。上述關聯交易未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和及時信息披露義務,關聯交易相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紅太陽_2019_度部分付款形成的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和財務費用缺乏合理的商業理由和依據,與資金支付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為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提供合理的保證,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紅太陽公司喪失了內部控制的這壹功能。紅太陽公司管理層已識別上述重大缺陷,並將其納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在對紅太陽公司2019_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中,我們考慮了上述重大缺陷對審計程序的性質、進度和範圍的影響。本報告對我們2020年6月29日對紅太陽公司_2019_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