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互聯網基金宣傳違法信息
在互聯網金融的宣傳中,基金公司往往強調高收益,通過補貼承諾高收益,卻忽略了對投資者的風險提示。業內人士認為,基金公司在適應互聯網的過程中,對營銷規模沒有把握,只能不斷試探底線。但這種過分強調高收益的行為,容易導致互聯網理財產品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模糊了投資者對理財產品風險收益特性的正確認識。壹旦基金投資出現虧損,最終還是要由投資者買單。
第二,打擦邊球
此外,在互聯網平臺的宣傳中,也有很多基金打“擦邊球”的現象。例如,在基金公司“聚集度”較高的淘寶店,壹些基金公司推出了“曬收益,給錢給基金”、“體驗過程贈500件寶”、“推廣合格產品贈iPhone5s土豪金”等活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六章第八十二條、
綜上所述,基金需要創新,但不能欺騙投資者。互聯網金融的紅線是不能損害投資者的利益。目前,證監會對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管越來越重視。在互聯網平臺的推廣中,如何改變穿著西裝牛仔褲的角色,如何在接近投資人時保護投資人的權益,值得進壹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