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政策:
1.在滿足相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利潤的20%。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的,不需要進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有兩種: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自動將現金分紅轉換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扣除每份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的面值;
4.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可以調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主要特征
壹:不可返還性,股票壹旦賣出,持有人不能將股票返還給公司,只能通過在證券市場上賣出收回本金。股票發行公司不僅可以回購甚至回購全部已發行的股票,從證券交易所退市,還可以回歸未上市企業。
二:風險,買股票是壹種風險投資。
3.流動性:股票作為壹種資金安全,是壹種靈活有效的籌資工具和有價證券,可以通過自由交易和自由轉讓在證券市場流通。
四:盈利。
五:參與權。
2.中國股票史
1916年,孫中山與上海商人虞洽卿聯名提議籌辦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並將章程及說明報送農工商部審批。1920 2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在總商會召開成立大會。2月6日,交易所董事會召開會議,選舉虞洽卿為董事長。1920年6月,農商部終於批準在上海設立證券交易所。運營模式以日本研究所為基礎,聘請日本顧問。1920 7月1日,上交所以股份公司形式開市,交易標的分為證券、棉花等七大類。這是中國現代最早的股票。
1990 65438+2月1、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上海證券交易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包括:為證券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監督成員;監管上市公司;管理和發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職能。目前國內有300只左右的股票。
中國股票發行經歷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間有汪偽政府)和新中國人民政府。用於購買股票的貨幣有白銀、銀元、法幣、中存單、黃金存單、金元券、人民幣。現在的收藏者把近百年發行的股票分為:清朝、民國、解放區、新中國、新時期、上市公司股票、股票認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