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為湖北幸福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幸福產業”)。幸福產業於1996年8月經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函(84)號”文件批準,由原幸福服裝廠改制,社會集資成立。幸福產業於1996在中國證監會文件“簡媜法審字(1996)第155號”發行社會公眾股2000萬股,於9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為600743。註冊資本8000萬元。1997年度,幸福實業實施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10,股本增至160萬元。1998年度,幸福產業以1.5實施了10的配股方案,配股後進行了10的利潤分配方案3股轉4股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使幸福產業總股本由160萬股增至31280。根據幸福產業2007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及股權分置改革,幸福產業於2007年2月13日與北京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華遠地產”)、名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流投資”)簽訂了《資產負債整體轉讓及吸收合並新增股份協議》。2007年3月1日,幸福產業與原華遠地產、名人投資、名人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人地產”)簽署了《關於資產負債整體轉讓及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並新增股份的協議之補充協議》;10於2007年6月22日,幸福產業與名流置業、名流置業簽署了《關於資產負債整體轉讓及換股吸收新增股份的協議之補充協議(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方案為:(1)幸福產業將其全部資產及負債出售給名人投資或其指定企業。以截至2006年6月10、31全部資產和負債的評估值為基礎,幸福產業與名人投資協商,以4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名人投資或其指定企業。評估基準日至實施完成日期間擬出售資產的損益由名流投資享有或承擔。(2)幸福產業以新股換股吸收合並原華遠地產,本次以新股換股吸收合並原華遠地產的基準日為65438+2006年10月31。原華遠地產自2006年6月65438+10月31審計基準日至吸收合並完成日所產生的利潤,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由幸福產業新老股東共同分享。(3)根據《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和《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幸福產業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與股權分置改革及全體股東等額減資相結合,重大資產重組及向流通股股東派發股份為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安排。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與重大資產重組和全體股東平等減資密不可分,同步實施。(4)2008年6月28日,中國證監會核準幸福產業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並於2008年2月6日438+05日,本公司2008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核準幸福產業向北京華遠集團公司、北京華遠李浩投資有限公司、北京首創陽光置業有限公司、北京景泰投資管理中心、北京華遠國際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不超過653,009,654,38+0.26萬元人民幣普通股2月21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幸福實業實施減資議案。以每65,438+0股減0.4股的方式減少幸福產業全體股東所持股份的註冊資本。減資後,幸福產業股本由365,438+02,565,438+02,000元。同月,幸福實業根據中國證監會“簡媜證監許可(2008)120號”和《關於核準湖北幸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大資產及定向發行股份進行換股吸收合並的批復》,向原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發行653,009,654,38+0.26萬元人民幣普通股,2008年5月2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變更後的註冊資本為7781295438+0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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