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團公司的子公司是子公司嗎?
集團公司的子公司是子公司,子公司與集團公司的關系是:
(1)子公司實際受母公司控制。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策權,可以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可以直接行使任命董事會董事的權力。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基於股份占有或控制的協議。
壹般來說,股份多的股東對公司事務有更大的決策權。因此,如果壹家公司擁有另壹家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可以實際控制該公司。在實踐中,大多數公司的股份是分散的,只要擁有壹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可以取得控股地位。除了控制股份,壹個公司還可以通過締結壹些特殊的合同或協議來控制另壹個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雖然子公司實際上受母公司控制,在很多方面受母公司制約和管理,有些實際上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從法律上講,子公司屬於獨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麽區別?
1,建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並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出資方式的要求。總公司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分公司,屬於設立分公司。
2.不同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的獨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資格、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壹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過任免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其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員、業務和財產由總公司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有不同的方式。
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由於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財務上與總公司統壹。因此,總公司負責清償其經營債務,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5.獲得不同的營業執照。
子公司領取帶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上面有“負責人”字樣。
6.不同的產品包裝標簽
子公司必須在其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明其名稱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明自己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同時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只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司法實踐中,很多人分不清子公司和分公司。其實分公司嚴格意義上並不是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只是公司的壹個分支機構。而且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相應的法律責任由集團公司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