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且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6,543.8+0億元;
3.集團所有成員均具有法人資格;
4、國家試點企業集團還應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的條件。
集團公司註冊的基本流程:
1.確定集團公司名稱: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命名規則,避免與註冊企業名稱重復;
2.確定註冊資本: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和法律規定,確定註冊資本的數額和形式;
3.確定公司地址:提供公司的經營地址,必須是真實有效的經營地址;
4.確定業務範圍:根據集團公司的業務內容界定業務範圍;
5.確定股東及出資比例:明確集團公司股東的構成及各自出資比例;
6.準備必要的文件:包括股東身份證明、公司章程等相關文件;
7.辦理工商登記: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登記申請,領取營業執照;
8.刻制公章:依法刻制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和財務章;
9.開立銀行賬戶:憑營業執照和公司印章,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10.辦理稅務登記: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
綜上所述,集團公司的註冊條件包括:母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且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註冊資本合計不低於6543.8億元,集團成員具有法人資格,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必須符合國務院確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第五條
企業集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企業集團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在6543.8億元以上;
(3)集團所有成員均具有法人資格。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還應當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