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後,技術所有權將歸公司所有。技術入股是以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廠房等作為出資的行為。以技術人員作為資本股份投資於合資企業或聯營企業,從而獲得企業的股權。技術股和資本壹樣,有權擁有企業按比例的股份和股份分紅。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壹般不是按股份比例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專利技術入股的形式,包括專利所有權入股、專利許可權入股、專利申請權入股,也視為專利技術入股,固定價格。以專利技術入股時,還要考慮技術資料和權利的轉讓、專利股東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後續改進成果的歸屬、各方違約責任等合同條款。
構成專利侵權的條件是:
1.被侵權對象:即被侵權的專利產品或方法必須受專利法保護,實施已過期、被宣告無效或被放棄的專利不構成侵權;
2.存在法律上的侵權行為:如制造、使用、銷售或者許諾銷售、進口他人的專利產品,或者使用他人的專利方法使用、銷售、進口以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即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如果該專利技術專門用於科學研究和實驗,或者制造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並用於個人愛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則不屬於專利侵權;
4.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如果是在專利權人許可或默許下進行的,不構成侵權。
綜上所述,技術入股是以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廠房等作為取得的行為。作為出資。技術人員作為資本股投資於合資或聯營企業,從而獲得企業的股權。技術股和資本股壹樣,擁有企業的所有權,按股份比例分紅。壹般企業的經營權不是按股份比例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