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激勵的弊端:當股價處於穩定階段時,其吸引力下降;受股票市場價格影響較大,股價不壹定反映經營業績。另外,如果他不想繼續幹下去,甚至和公司實際控制人鬧翻,他就會成為對自己非常不利的對手,而且只要他不賣掉自己的股權,對他就沒有約束力,除非有事先約定。總的來說,建議制定壹個制度,參與激勵但後來離開的人,要以合適的價格退股。
1.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支付期權費後,有權在合同規定的到期日當天或之後,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相關股票。它是激勵員工的眾多方式之壹,屬於長期激勵的範疇。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壹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普通股的權利。股票期權是壹種不同於員工股票的全新的激勵機制,可以有效地將高級人才與自身利益結合起來。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持有人從公司購買已發行的股票,即直接從公司購買而不是從二級市場購買。
2.股票期權作為企業管理中的壹種激勵手段,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成熟於20世紀70、80年代,被西方大多數公共企業所采用。我國的股票期權計劃始於上世紀末,有上海儀電模式、武漢模式、貝嶺模式等多個版本,但都是在政策不規範的前提下,處於探索階段。直到2005年6月5438+2月31,中國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國的股票激勵,尤其是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稅收制度、會計制度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