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都必須繳納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壹定比例(通常為5-10%)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資金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交易,並根據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個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繳納的資金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制度不僅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重要手段。
2.每日結算系統
期貨交易的結算由交易所組織。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即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根據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手續費、稅費等費用,同時劃轉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並相應增減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的結算是分類的,即交易所結算會員,期貨經紀公司結算客戶。
3.限價系統
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壹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價格波動區間,超過此價格波動區間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交易。
4.頭寸限制系統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止操縱市場價格,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的,交易所可以根據需要強行平倉或者提高保證金比例。
5.大家庭報告系統
大額申報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合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持倉限額的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申報其資金和頭寸,客戶通過券商會員申報。大戶申報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密切相關的另壹項制度,以防止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
6.物理傳輸系統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制度,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按規定轉移期貨合約所含商品的所有權,並對未平倉合約進行結算。
7.強制清算系統
強制平倉制度是指交易所在會員或者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會員或者客戶持倉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會員或者客戶違規時,為防止風險進壹步擴大而實施的強制平倉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者平倉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