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
(1)房屋建築工程、鋼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
(2)建築材料的技術研發、推廣、生產、銷售和租賃;鋁合金模板生產;銷售鋁合金模板及腳手架;
(3)環境藝術設計、建築工程設計、城市規劃設計、雕塑設計、風景園林設計、平面設計、藝術品設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十六條
公司擔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或者擔保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不得參與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2.註冊建築工程公司的資質程序有哪些?
註冊建築工程公司的資格審查程序包括:
1.準備建築公司名稱核驗所需的材料;
2、提交審批的特許經營項目提供法人、股東證明材料,蓋章;
3.申請發票購買書;
4.開設專門的稅收賬戶;
5.購買發票的企業開始實際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