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證開公司的缺點:
首先,多繳稅
辛苦壹年,年底分紅的時候,先交25%的企業所得稅,再交20%的稅。
第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比如妳公司註冊資金654.38+00000000元,意外損失654.38+00000000元,妳要承擔654.38+00000000元的責任。
第三,其名下公司的連鎖風險
如果名下不止壹家公司,為了控制,所有公司的法人、總經理、股東都是自己。只要壹家公司有風險,其他公司也會受到影響。
第四,融資難
投資人和投資機構都不看好用自己身份證註冊的公司,也沒有做股權布局,風險太大。
如何降低風險,合理節稅;
教妳如何省20%稅,只承擔有限責任65438+萬,隔離風險,整合資源融資頂層布局。這三家公司分別成立:家族公司、有限合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第壹步:
1,成立家族公司,註冊資金65438+萬,與子女合資投資。(杜絕夫妻合資)註冊資金只需要65438+萬。
2.這個公司必須是兩個以上股東的公司,是有限責任,但是不能夫妻共同註冊,因為夫妻財產是共同所有的。可以和孩子合作,讓孩子持有1%的股權。記得簽控股協議。
第二步:
設立認繳的有限合夥企業(註冊資本多大無所謂)作為股權平臺公司進行債權融資和控股。
記住: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GP),無論持有多少股份,哪怕是01%,公司都是該GP在管。但如果GP是自然人,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妳應該用妳的家族公司作為有限合夥的GP。將投資者和核心管理層作為有限合夥人(LP)放入有限合夥企業。他們只有分紅權,沒有決策權。
第三步:
成立主營集團公司,做生意賺錢。
記住:這個公司是妳的主體公司,是專門做業務的,不能直接持股。妳要用有限合夥的方式持股(占股67%以上),剩下的股份用來籌集更多的資本,準備上市。經過這波操作,妳會發現:
(1)妳在主業集團有限公司沒有直接持股,如果發生什麽事,對我個人沒有影響。主公司損失1億元,妳只承擔1萬元的責任。
(2)妳控制家族公司,家族公司控制有限合夥,有限合夥控制主體公司,所以妳間接控制主體集團公司。
(3)主營集團公司賺錢時,向有限合夥企業分紅,再向家族公司分紅,不需要分兩次繳納企業所得稅和20%的稅。這樣妳就可以用家族公司投資同樣操作的控股企業行業,或者買妳和家人需要的東西,比如房子,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