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故事
壹家公司股東的股份轉讓給另壹家公司,由總經理授權代表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但公司董事長表示對股權轉讓壹事“不知情”,並舉報總經理“涉嫌職務侵占”。
該公司為湖南大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大雲公司”)。總經理是王永運,董事長是王的弟弟。
億萬富翁的弟弟王新雲突然發現,他的哥哥王永運通過偽造公章、文件、簽名等方式,將湖南大雲房產的股權轉移到了[1]及其兒子的名下,價值上億元的兩塊土地資產也被王永運侵吞。王新雲立即向嶽陽市公安局嶽陽樓分局報案,指控王永雲[1]利用職務之便,侵吞了嶽陽大雲持有的湖南大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經樓區公安分局調查,不予立案。央視的法制報道也報道了此案。
這場兄弟反目的鬧劇在7月26日被搬上了央視的法制報道。弟弟舉報哥哥侵占他的財產,使他從“億萬富翁”變成靠朋友接濟生活的窮人,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哥哥立即反擊,並開通新浪微博“@王-永雲”發表聲明,指責王新雲在節目中混淆視聽,他要去維權,挽救自己的名譽。
8月15日下午,王永雲告訴記者,他剛剛向嶽陽樓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弟弟王新雲在法制報道欄目等媒體上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王新雲到處報道,央視法制報道的曝光也引起了嶽陽市多個部門的關註。今天上午,在嶽陽樓區檢察院政治部,壹名陳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此事已經引起嶽陽市政法委的重視,嶽陽市檢察院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8月16日下午,嶽陽市工商局外資科科長周偉也告訴記者,市局已經開始調查此事。正常情況下,兩個月內會有結果。"
原因:
公司資不抵債,其股東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
要想清楚這件事的來龍去脈,還得從上世紀80年代說起。
王永雲,1958,江蘇南通人。上世紀80年代初,他從老家來到湖南,在那裏結了婚。他說著標準的普通話,但還是控制著家鄉的味道,不吃辣。但他似乎融入了“湘商”的血統。早在1988,他就帶領“向君”到海南開發房地產,成為中國房地產界“向君”的領軍人物。當年,他已經是“湖南最年輕的廳級幹部”。
65438年至0989年,王永雲擔任長沙市委統戰部海外聯誼會副秘書長,分管統戰經濟工作,兼任統戰部直屬長沙海外實業公司董事長。
1992年8月,王永雲和時任中國致公黨湖南省委秘書長李安光協商成立嶽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嶽陽公司),李任董事長,中國致公黨湖南省委副主席梁炳彪任副董事長,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公司由三個股東組成:長沙海外實業公司、長沙臺灣同胞實業公司和湖南海華實業公司。
同年,116年10月16日,嶽陽市運達房公司、中銀科技發展公司、香港信義商行成立湖南大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大雲公司”),王新雲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王永雲為董事兼總經理。湖南大雲公司成立不到壹個月,就向中國銀行嶽陽分行借款12萬元,在嶽陽購買了100畝土地。
“湖南大雲公司的三個股東都沒有註冊資本,但憑著中國銀行嶽陽分行出具的證明,取得了營業執照。”2065438+2003年8月12日,王永雲告訴記者,“那時候國家還沒有頒布公司法,開公司很容易。”
1994年國家新政策不允許黨政和銀行辦公司。有銀行背景的中銀科技公司退股,將股權零價格轉讓給越洋大雲公司,但十年未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此時,湖南大雲公司的股東只有嶽陽大雲和香港信義商行。因為公司購買的土地壹直沒有政府竣工,沒有資金開發,公司壹直處於停滯狀態。
1997中國銀行嶽陽分行依法收貸,湖南大雲公司從1992 12萬元借款至1997,所欠本息合計約2047萬元。經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執行,湖南大雲公司約100畝土地及沙發、辦公桌、電話等辦公用品用於清償債務,並向銀行執行。
“公司所有財產執行完畢後,還欠銀行400多萬。至此,湖南大雲公司已經壹無所有,只剩下壹個有營業執照的空殼公司,卻堅持年檢,只為保留公司的開發資質。”王永雲說。
5438年6月+2003年2月,越洋大雲公司被吊銷執照。同年4月,中國銀行嶽陽分行拍賣上述65,438+000畝土地,王永雲參與的嶽陽通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嶽陽通化公司”)進行了競買。
矛盾:
公司股權變更法定代表人不知情。
兄弟間的沖突在2012連續爆發。
2012,王新雲在嶽陽市工商局翻閱文件時,發現壹份偽造其簽名的湖南大雲公司董事會決議。但據他稱,他“根本不在場,不知道,也沒人通知我”。
這份董事會決議的核心內容是,湖南大雲公司已變更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嶽陽大雲公司在湖南大雲的股份已全部轉讓給嶽陽同華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為王永雲,但作為湖南大雲公司董事長的他“對此事並不知情”。
“其實這個所謂的簽字只是符合嶽陽市工商局股份轉換的形式,並沒有實質性的意義。”王永雲打消了疑慮。
在王永雲看來,當時湖南大雲公司是壹個空殼公司,沒有辦公樓,沒有註冊資金,沒有項目,負債10多萬元。此時,越洋通化公司拿地投資湖南大雲公司,並要求辦公室工作人員代其簽署董事會決議,以提高公司所有權和股權明晰度,解決公司無項目、無註冊資金、無辦公場所的困境。
但是王新雲不這麽認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股權變動是“不知情”的。他認為請王永運當總經理是“我壹生中最大的疏忽。我相信他說的壹切,因為他是我的兄弟,我想知道他在做什麽”。
真相:
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股東單位執照被吊銷,同意股權變更。
這是怎麽回事?股東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嶽陽市工商局能同意股權變更嗎?記者在嶽陽市工商局宣讀的湖南大雲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上看到了壹些端倪。
第52頁是嶽陽大雲公司的主管單位致公黨湖南省委員會給嶽陽市工商局的壹封信:該公司的經營資金、經營活動、債券和債務均由王永雲實際提供、經營和承擔,法定代表人王新雲由王永雲委派。
51頁是湖南大雲公司向嶽陽市工商局提交的關於我公司股東權益變更申請的報告。報告最後壹句是:越洋大雲公司未按規定辦理2002年度企業年檢,被妳局吊銷執照,導致我公司無法辦理股東權益變更登記。請考慮我們的實際情況,王永雲將代表越洋大雲公司簽署股東權益變更登記。
嶽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分局簽署了“企業反映真實情況,同意單位申請,報法規處審批”的意見,並加蓋公章。政策法規司簽署“情況屬實,可考慮辦理相關手續”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到現在,看起來憨厚的王新雲認為最大的失職就是“太信任人”,才導致了這樣的局面。我從小就覺得我和我哥關系很好。“我覺得他的能力比我強。”
警方回應:
警方:沒有非法占有財物,不負刑事責任。
於是,王新雲開始控訴大哥王永運侵占他的資產,從政府到媒體,反反復復,不知疲倦,包括嶽陽警方和紅網論壇。
記者獲得的壹份嶽陽市公安局嶽陽樓分局對王永雲涉嫌職務侵占案的處理文件顯示,嶽陽警方自2012上半年開始進行調查。
2065438+2003 65438+2003年10月25日,嶽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唐文發主持並組織嶽陽樓分局法制、經偵、稽查支隊、紀檢部門、法制大隊、辦案單位召開案件分析會。
警方最終得出結論,根據《刑法》第271條,王永雲監事沒有非法占有(股權)的故意,不予立案,理由有三:
1,王永雲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越洋大雲公司的執照於5438年6月+2003年2月被吊銷,中銀科技公司於5438年6月+0995年不復存在。湖南大雲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是王永雲,嶽陽通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永雲將嶽陽大雲公司股權轉讓給嶽陽同華房地產公司,主觀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觀上無法審計和評估其股權市場價值。在王永雲變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之前,公司沒有資產,還欠中國銀行嶽陽支行300多萬元。王永運和王新雲都無法提供公司的賬目,因此他們無法對股票市值進行審計和評估。
3.從湖南大雲公司的驗資情況來看,其組成公司嶽陽大雲、長沙尹仲科技、香港信義商業銀行均未實際出資。雖然王新雲是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是王永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