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東責任壹般指股東的有限責任,是公司的壹種類型。股東有限責任的本質是以有限的出資對公司負責,原則是遵循公司與股東完全分離的原則。股東有限責任是指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通過公司作為中間體對外承擔責任。股東有限責任是現代公司法的基石。可以說,現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形成和確立,各種具體制度的完善,都與股東有限責任密切相關。如果去除了股東有限責任制度,現代公司法的構建將難以支撐,現代公司法律制度也必然失去重心。股東有限責任不是公司制度產生以來就有的原則,而是公司發展到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將股東有限責任作為壹項基本原則,符合現代公司法的發展方向和公司立法的現實。股東有限責任原則有兩層含義:股東以其出資額或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是法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獨立責任、股東責任和公司責任是相互分離的。股東對公司負責,而不是對公司的債權人負責;公司責任屬於公司責任,原則上不能向股東追索。股東有限責任原則對公司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