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犯罪後必須註銷營業執照嗎?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公司法》第198、207、211條規定,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有八種。
1.辦理公司登記時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2.辦理公司登記時,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3.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停止營業超過6個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4.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後,未申請註銷登記的;
5.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後,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布公告或者發布的公告內容與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內容不壹致,情節嚴重的;
6.未按規定接受年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罰款並限期接受年檢,逾期不接受年檢的;
7.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
8.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
所以在經營者違法經營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可以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所以壹定要做好合法經營,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才能更好的經營。這也是每個運營者需要清楚了解的問題。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