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準則第13號——破產重整》的有關規定,現將公司重整及預重整進展公告如下:
壹、重組前事項進展情況
2022年3月4日,公司收到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決定書[(2022)鄂10坡申第1號],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公司先行啟動為期六個月的重整前工作。詳見公司進入重組前程序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25)公司於2022年3月15日披露。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鄂10破審字第14號]決定書,聘任德恒律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為重組前臨時管理人,並組織開展重組前指導工作。詳情請參閱《關於收到法院指定臨時管理人決定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34)由公司於2022年4月4日披露。
2022年4月19日,公司發布《關於預重組債權申報的公告》。詳見《關於申報重組前債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7)公司同日披露。
2022年4月20日,公司發布補充公告,對重組前管理模式、臨時管理人聯系方式、信息披露責任人進行了補充。詳情請見補充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38)的公告。
2022年5月20日,公司發布了《公開招募和遴選重組投資者公告》,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公開招募和遴選重組投資者。詳見《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組投資者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51)公司同日披露。
2022年6月25日,公司發布《公開招聘遴選重組投資者工作進展公告》。在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和見證下,臨時管理人組織召開了湖北樂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資者遴選會議,確定中科控股集團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控股”)為中標投資者,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平安”)為備選投資者。詳見《公開招募和遴選重組投資者工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2)公司同日披露。
2022年7月5日,公司發布《公開招聘遴選重組投資者進展公告》。臨時管理人與中科控股就《重組投資協議》的具體事項進行了協商,但未就《重組投資協議》的具體內容與中科控股達成壹致。中科控股上書終止本次投資。臨時管理人決定與招商平安就重組投資協議的具體事宜進行協商。詳見《公開招募和遴選重組投資者工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3)公司同日披露。
2022年9月7日,公司收到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鄂10坡申第1五號]決定書,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公司臨時管理人的申請,決定將湖北樂凱科技有限公司重整前期限延長壹個半月,即自2022年9月15日起。詳見《關於公司收到法院延長重整前期限公告的公告》(公告編號:Pro 2022-080)和更正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81)公司分別於2022年9月9日和2022年9月10日披露。
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公司發出通知,召開預重組第壹次債權人會議。詳見《關於召開重整前第壹次債權人會議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90)公司同日披露。
2022年6月25日,10,公司宣布召開第壹次債權人會議進行預重組。詳見《關於召開公司重組前第壹次債權人會議的公告》(公告編號:Pro 2022-101)。
2022年6月27日,公司收到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鄂10坡申第1七號]決定書,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公司和臨時管理人的申請,決定將公司重整前期限延長兩個月,即自2022年6月28日起。詳見公司關於收到法院延長重組前期限決定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103)65438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積極協助臨時管理人有序推進重組前階段的相關工作,並將密切關註相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風險提示
(壹)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不確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等待證券監管部門對公司進入重組程序的審核意見,公司是否正式進入重組程序仍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風險。
如果法院判決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並順利實施重整計劃,將有利於優化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增強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如果重組失敗,公司將被宣布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9.4.13條,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鑒於上述事項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註相關事項進展,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體的公告為準。
建議投資者理性投資,註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湖北樂凱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