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又稱可轉換公司債券,起源於美國1843。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可根據約定條件在壹定期限內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也就是說,可轉換債券作為公司債券的壹種,投資者有權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壹定的比例和相應的條件,將其轉換為壹定數量的債券發行公司普通股(以下簡稱基準股)。因此,可轉債是壹種帶有權利的債券,既包含普通債券的特征,又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壹系列要素。還包括股權的特性,在壹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基準股票;同時也具有基準股票的衍生特征。
投資價值
作為壹種混合證券,可轉換債券的價值受到多方面的影響。可轉債的投資價值主要在於債券本身的價值和轉換價值。債券本身的價值就是可轉換債券的保底收益,取決於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的比較以及債券的面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所以可以用現金流量折現法來確定債券的價值,而對其估值的關鍵是確定折現率。轉換價值也叫看漲期權價值,即賦予投資者在基準股票上漲到壹定價格時將基準股票轉換為基準股票的權利,體現為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收益。
價值取決於轉換價格與基準股票市場價格的比較,以及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轉股價值壹般采用二叉樹定價法,即首先以發行日為基準,模擬基準股票在轉股起始日的可能價格和概率,然後確定各種可能價格下的期權價值,最後計算期權價值的期望值並折現。此外,可轉債的投資價值還受到其轉股期限、贖回條件、回售條件和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影響。
壹般來說,債券本身的價值會低於可轉債的市場價格。區別在於債券溢價,債券溢價是投資者為未來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的權利而支付的成本。這種權利的收益是不確定的,是由基準股票的未來走勢決定的。債券溢價用於衡量投資可轉換債券比投資類似公司債券的風險更高。債券溢價越高,可轉債未來可能面臨的虧損就越大。轉換價值不會高於可轉債的市場價格(差價稱為轉換溢價),否則投資者可以簡單地買入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賣出,獲取無風險套利收益。轉換溢價用於衡量未來可轉換債券從轉換為股份出售中受益的機會。轉股溢價越大,可轉債受益於轉股的機會越小,反之機會越大。
通過比較可轉債的投資價值與市場價格,可以判斷可轉債是否具有投資價值,決定是賣出可轉債還是買入可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