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被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由派遣單位支付工資,但實際上,工資是體現在用人單位支付給派遣單位的派遣費用中。鑒於《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派遣單位違法侵害被派遣員工權益的,用工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其中包括派遣單位克扣被派遣員工工資的情形。因此,建議用人單位直接將員工工資支付給被派遣員工,避免非法派遣單位逃匿。
1.勞務派遣人員的加班工資應該由誰支付?
加班工資是派遣勞動者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需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生產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不是固定的,也不可能在勞動合同和派遣協議中提前約定具體金額。因此,根據規定,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企業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除了工資之外,還有加班費、效益獎金和福利,這些都是派遣工和用工企業的員工壹樣應該享有的,所以派遣工的加班費壹般是由用工企業支付的。
二、勞務派遣工資支付步驟。
壹般派遣員工的工資發放流程是確定工資總額、社保基金、加班費、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等。由用工企業按月向被派遣員工發放工資,然後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款項劃入派遣公司的財務賬戶,再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全部工資、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和社會保險代扣代繳。
目前很多時候,尷尬的是勞務派遣工,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勞務收入該由誰負責,該向誰索要報酬。所以,我們在開展工作保護自己的利益之前,要清楚的了解這些法律知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沒有相同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壹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受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被派遣人員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約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