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許多高科技和互聯網公司因其保密性和稅收優惠或減免而註冊為離岸公司。主要的離岸公司註冊如下圖所示:
離岸公司的好處或主要目的有:(1)進行海外紅籌私募,然後在美國、香港或新加坡、英國上市;曲線規避外資限制行業的限制進行國內經營,尤其是外資通過離岸公司架構設計,以新浪模式(即合同安排/協議控制模式(VIE結構模式,即變更利益實體模式))進入互聯網增值電信行業(TMT)時;跨國並購;成立控股公司進行資本運作;稅務規劃、全球貿易、合資企業等。
目前,中國有很多國有企業(如中國銀行、國家電網、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石油、中國海洋石油等。)以及幾乎所有的國際風險投資和私人M&A基金(IDG、軟銀、賽富亞洲、紅杉資本、CDH風險投資、華平投資集團、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華登國際、霸菱、吉富、英特爾、智匯)。Draper Fisher Jurvetson (DFJ)、普凱、北極光創投、梧桐、翔鳳、富達、新橋、黑石等)而很多民企(如宇星、亞信、新浪、網易、搜狐、盛大、百度以及最近的碧桂園、SOHO、阿裏巴巴、巨人集團等著名民企)幾乎都是在離岸轄區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