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年2月2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與意見稿相比,正式發布的管理辦法在股權管理、自有資金投入、內部控制與隔離、交易控制等方面進行了微調。
65438年2月2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與意見稿相比,正式發布的管理辦法在股權管理、自有資金投入、內部控制與隔離、交易控制等方面進行了微調。
2018以來,隨著《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的編制和發布,已有近20家銀行披露了理財子公司的設立計劃。
那麽,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成立有哪些亮點,會對資產管理市場產生哪些影響?
據梳理,《辦法》主要有八點:
壹是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產品允許直接投資股票。
但只能投資上市股票,不能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所有開放式公眾理財產品持有單個上市公司發行的股份,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流通股的65,438+05%。
二是銀行的理財子公司不再有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
理財子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設定不同產品的銷售起點。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公開募集基金中,貨幣基金為1元,非貨幣基金為1000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為5萬元。融360分析師劉銀平認為,理財子公司不設產品銷售起點,相比其他資產管理公司有很大優勢,現金管理類產品和開放式產品會很有競爭力。
第三,投資者第壹次購買理財產品,不強制上線面簽。
根據《辦法》,銀行理財子公司銷售理財產品的,應當在非機構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通過其渠道(包括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這意味著風險評估不僅可以在營業場所進行,還可以通過電子渠道進行。但需要註意的是,通過電子渠道選擇面對面訪談時,即使通過其他渠道銷售理財產品,也需要通過銀行的電子渠道進行風險評估。
四是非標債權資產投資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