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在創業的大浪潮下,參與創業的人越來越多,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壹步是了解公司成立的流程,可以給創業者壹個先機,成立公司為以後的發展打下基礎。公司的成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設立公司的本質是法律行為,屬於多個法律行為,但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屬於單方法律行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50人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人以上)。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根據不同行業不同,壹般為654.38+萬、30萬、50萬三個檔次)。
3.股東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