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環保部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神華包頭煤化工公司煤制烯烴項目於2005年3月獲得環保部批復,2010年6月投入試生產,但配套環保設施尚未通過環保部門驗收。
環保部認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關於“三同時”制度的規定。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環保部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煤制烯烴項目生產,並處罰款65438+萬元。
據了解,神華包頭煤制烯烴項目總投資6543.8+07億元,采用中科院大連化物所自主研發的專利DMTO技術。這是世界上第壹個最大的煤制烯烴示範項目。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於2007年9月開工建設,2011年10月正式投入商業運營。試運行當年,共生產聚烯烴產品50萬噸,營業收入56.4億元,利潤近6543.8億元。
2012上半年實現銷售收入31億元,利潤6億元,成為全國五大現代煤化工示範項目中第壹個進入商業運營並取得良好效益的項目。但根據環保部的規定,神華包頭公司在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前,不得擅自恢復生產。事實上,近年來,我國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不斷出現,包括很多國企,甚至央企。然而,第壹次央企被罰款是在去年5月。5月22日,環保部連續開出兩張罰單,分別針對中石油管道建設項目管理部和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諫壁電廠,均為未批先建。環保部責令上述兩個項目停止建設,並分別罰款20萬元。
據悉,“未批先建”是最嚴重的環評違法形式,神華煤制烯烴項目因“三同時”被罰款65438+萬元,這是《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的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