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是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為了規範混亂的場外交易,為小企業提供融資平臺,於2月8日1971成立的。納斯達克的特點是收集並公布在場外交易未上市股票的證券公司的報價,它已成為世界第二大證券交易市場。
每種上市證券都有自己的證券代碼,與代碼壹壹對應,而且證券的代碼壹旦確定就不會更改,主要是方便計算機識別和使用。
擴展數據
想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和壹個原則:
1,先決條件
從事生物化學、生物技術、醫藥、科技(硬件、軟件、半導體、網絡及通訊設備)、加盟、制造、零售連鎖服務等的公司。,已在經濟上活躍壹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長性和高發展潛力。
2.負面條件
有形資產凈值超過500萬美元,或者最近壹年的稅前凈利潤超過75萬美元,或者最近三年中有兩年的稅前收入超過75萬美元,或者公司市值超過5000萬美元。
3.積極的條件
在SEC和NASDR批準後,上市前必須有300多名公眾股東(非IPO必須在國外設立控股公司,原始股東必須超過300人)。根據SEC手冊,所謂的社會公眾股東需要持有壹股以上,美國的全股是65,438+000股的基本流通單位。
4、誠信原則
納斯達克有壹句流行的諺語:任何公司都可以被聽到,但時間會證明壹切(任何公司都可以上市,但時間會證明壹切)。這意味著只要申請公司堅持誠信原則,上市是遲早的事,但時間和誠信決定壹切。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納斯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