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2003年上半年的報告明顯是盈利的,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布。負責審計的大蓮鑫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已符合申請恢復上市的條件,並在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作出了申請恢復上市的決議。
1、本公司是經珠海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1992)44號文於1992年4月8日批準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珠海經濟特區珠光冶金有色金屬公司,於1987年批準成立。1990 12 17批準更名為珠海諸光冶金有色(集團)公司。1994年8月20日、30日,經珠海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1994)44號文、廣東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1994)107號文批準,公司吸收合並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珠海供銷公司凈資產。1996 5月21日,經中國證監會文號批準(1996)59號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於1996年6月2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2016 10,公司名稱由珠海廣信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珠海金馬控股有限公司
2.2003年9月5日,公司董事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公司聘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恢復上市的推薦人,公司為公司恢復上市出具了《珠海廣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恢復上市推薦函》,同意向深交所推薦公司恢復上市;國浩律師事務所為公司出具了《關於珠海廣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恢復上市的法律意見書》。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交所將在公司申請恢復上市後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在規定期限內未被深交所受理,或者受理後未被批準恢復上市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公司董事會將提示投資者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