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有哪些規定?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為股東提供下列擔保:
1.公司以違反《公司法》關於公司對外擔保解決程序的規定為由主張不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公司因擔保責任不能清償其他債務,提供擔保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其他債權人請求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由上可知,民法典對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十條為: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為其股東提供擔保,人民法院不支持該公司以違反《公司法》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決議程序的規定為由主張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相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第十條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公司以違反《公司法》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決議程序的規定為由主張不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因承擔擔保責任不能清償其他債務,提供擔保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其他債權人請求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