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某集團黨委議事規則

某集團黨委議事規則

頁,面,張,版

第4頁

某集團公司黨委議事規則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黨委工作運行機制,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的政治核心作用,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提高黨委決策水平,根據《中國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黨委議事原則

(壹)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按照《中國公司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討論研究問題;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少數服從多數。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委職責範圍內的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實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原則,由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或少數人都無權決定重大問題。

第二章程序範圍

第三條黨委應當按照“三重壹大決策”的原則,緊密圍繞公司經營管理、科學發展、黨的建設等涉及全局的事項進行討論。主要包括:

(1)對公司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主要工作部署的意見和措施;

(二)黨委的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決議和重大活動;

(三)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人才隊伍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四)審議重大決策事項並提出意見或建議。主要包括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方針、企業兼並或重組方案、內部機構設置、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訂、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等。

(五)審議重大項目安排並提出意見或建議。主要包括年度預決算、資本運營、重大建設項目或其他重大項目安排;

(六)審議企業自主安排的50萬元以上大額資金的運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七)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八)黨和群眾組織的設立、調整和人員編制;

(九)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法律法規教育計劃;

(10)其他應由黨委研究決定的問題。

第三章訴訟程序

第四條(壹)相關部門提出的問題,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報局長確認。

(二)提交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應事先做好調查研究,並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

(三)黨委負責人應先就會議議題交換意見,統壹思想認識,做好會議準備。

(4)如遇特殊情況,黨委會議議題由書記臨時確定。

第四章程序要求

第五條(壹)黨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每次黨委會議的時間和議題都要提前通知黨委成員。

(2)黨委會議由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不能召集和主持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召集和主持會議。黨政主要領導不在的情況下,黨委不得討論幹部人事等問題。

(三)黨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出席才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會議,並將討論結果報告未出席會議的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黨委委員,應在會前向書記或會議主持人請假。

(四)黨委會議表決時,到會委員過半數贊成。表決可以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根據所議事項的不同內容。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當逐項表決。

(5)黨委決定重要事項時,要充分討論,每個成員在表決前都要充分發表意見。

(六)黨委討論通過並以黨委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文件,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書記簽署。

(7)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委會議的,書記或副書記可借機處理,事後及時向黨委報告,並按權限和程序追認。

(八)黨委會會議由黨員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記錄,並編制會議紀要分發。

(九)參加人員為黨委委員,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條(壹)黨委成員按照分工負責監督黨委決定事項的落實。黨委委員,特別是黨委書記、副書記,要帶頭執行黨委的決議。

(2)黨委工作部要將黨委會議的重大決策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落實要求和時限,並跟蹤了解,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書記或副書記匯報。

(三)承辦部門應當向黨委書面報告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七條(壹)本條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細則解釋權屬於集團黨委。

  • 上一篇:美國三大評級機構與華爾街金融財團的關系
  • 下一篇:南京愛貝克幼兒園好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