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最早的應該是優易貸,當時被稱為網貸第壹案。當時,平臺創始人老黃、老穆分別被如臯市人民法院判處14、9年有期徒刑,並責令繼續退賠違法所得人民幣15170萬元,返還相關被害人。
第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這應該就是老閻的“平海金融”,典型的高息平臺。老閻把平臺上的錢都給了房地產公司當高利貸。後來因為資金鏈斷裂,出了點事。據說當時吸收了十幾億。
後因自願認罪,自願退賠相關財產,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40萬元。
這個收費應該是比較常見的。深圳的東方創投也是如此。東方創投負責人鄧某在網上與1000多名客戶簽訂電子協議,總額超過1億元。後來公司資金鏈斷裂,支付困難。鄧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批準逮捕。
最終,創始人老鄧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30萬元。運營總監獲刑兩年,並處罰金5萬元。
據邊肖所知,過去還有壹個著名的徽商貸款。徽貸創始人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40萬元。騙取其2.3億元的公司運營總監劉某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另壹名運營總監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65438萬元。
第三,創始人被判刑,銷售經理也被判刑。
其實看了壹些案例,感覺平臺的創始人、合夥人或者高管都被判刑了。但是,業務員似乎很少被判刑。但是,最近的壹個新案例刷新了我的認識。
據朋友介紹,65438年2月29日下午14,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第壹法庭對上海白銀財富公司下線的涉案犯罪分子進行宣判。被告人羅某某線下銷售總監團隊銷售3000萬元,其本人銷售約10萬元,共銷售4000萬元,屬於主動投案,退還工資和提成。法院判處他6年有期徒刑,不得緩刑,並處罰金20元。
被告人郭某某的下線團隊經理下屬團隊銷售1000萬元,她本人銷售約300萬元,屬於自首,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不適用緩刑,並處罰金654.38+0.5萬元。
被告人高某某線下團隊經理銷售業績800萬元,屬於自首,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不適用緩刑,並處罰金6萬元。
然而尷尬的是,白銀財富的創始人居然跑路了!我還沒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