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成熟的創業團隊通常有創意設計師和相應的技術人員,但往往缺乏資金(營銷渠道、人脈等。)促進創業發展。投資創業團隊早期短板的形式叫風險投資。投資者以持續占有被投資方壹定比例的股份為基本條件(註意是基本條件,壹般來說風險投資的要求不限於此)。隨著創業團隊價值的不斷擴大,這種不變比例的股份也會增值,從而在未來給投資者帶來數倍(甚至數十倍)的收益——當然,相應的,如果創業團隊發展失敗,不變股份也會同步縮水,所以這種投資高收益,高風險。
回到阿裏巴巴,馬雲構思了阿裏巴巴電子商務的模式,同時通過自己反復創業的人力積累,組合了壹套管理和技術團隊。然而,他缺乏擴大市場所需的資金。此時,在他接觸的眾多風險投資機構中,日本軟銀看中了阿裏的模式。軟銀作為日本通信領域的巨頭和大型風險投資機構,也投資了雅虎日本。因此,軟銀為了獲得更多的利潤,說服雅虎美國投資阿裏,獲得了阿裏巴巴固定比例的股份,這就是阿裏集團外資股份的由來。
順便說壹句,阿裏巴巴即使外資股份占60%左右,也不是“外企”。
需要註意的是,股份代表的是股東資本在公司中的比例,而不代表公司內部的權力分配——後者被稱為“股權”。對於壹個傳統結構的企業來說,股東權益往往等於股份配額,但這並不是必須的。事實上,風險投資領域的投資企業往往采用A-B股份的結構,即股權和股份不對等。
具體到阿裏的例子,軟銀和雅虎雖然持股60%,但其b股分紅權高但投票權不多。換句話說,軟銀和雅虎雖然能拿到高分紅,但在股東大會上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力,而馬雲等初創企業個人股份很少,但他們的a股卻擁有數倍的投票權,真正決定股東大會走向的是股東。此外,在現代企業管理中,除了股東之外,還有掌握企業權力的專業決策董事會(阿裏集團董事會)和專業行政團隊(阿裏集團的管理者),而這兩部分又被以馬雲為首的中國團隊牢牢掌控,所以軟銀和雅虎的處境更接近於買了壹個叫“阿裏巴巴”的高價值理財產品,顯然是壹家中國公司。
事實上,在風險投資領域,投資者的股權遠遠小於股份是壹種非常普遍的情況。畢竟投資方的目的並不是真的花人力和精力去控制壹個企業(而實際上投資方通常並不能很好地管理互聯網領域的企業,因為他們對業務的熟悉程度不如創業團隊),而是追求利益,所以沒有必要介入企業管理和所有權。對於投資者來說,符合他們利益的只是衡量“持有多少股份”和“何時賣出”,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