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本應是招商銀行委托的5億元大業信托君瑞15(九通基金會)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到期日,但投資人尚未收到明確的兌付方案,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這是自然人投資者第壹次出現違約的新聞,說信托違約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但這壹次無疑是非標違約中影響最大的壹次——涉及融資方、發行方和代銷方,尤其是招商銀行在業內壹直被稱為“代銷之王”。......
在這次違約中,銀行表示由於市場風險會違約,自然不會選擇剛兌。這種說辭對投資者來說難免有些牽強,因為很多投資者購買產品時,銀行利用自己的品牌優勢,向私人客戶推銷包裝好的信托產品,並暗示銀行發行、背書、捂自己的口袋。
客戶也是出於對銀行的信任而忽略了項目本身的風險,認購了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項目。說的通俗壹點,就是玩得開心之後穿上褲子不認人。
渣男每年都有,尤其是今年。不服褲子的不止招行壹家。近日,平安銀行代銷陜國投信托項目被踩,投資者卻壹直在等待,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平安銀行:我們不承擔違約責任。
據了解,近年來,不少信托公司為了規避監管,大量發行“永續信托”。目前國內快樂的“永久信托”產品陜國投信托,應該是業內第壹個逾期的“永久信托”。
信托產品報告顯示,信托資金用於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華夏幸福子公司“九通基業”)的原材料采購、運營維護,田傑購買的第三期信托計劃實際到期日為2021年1月18。
據投資人介紹,6月5438+10月12,他咨詢自己的理財經理,看信托產品是否在展期,得到的回答是“不展期,產品還本付息”;但65438+10月19日,理財經理通知“錢沒了,華夏幸福違約”。
從陜國投信托公布的臨時信息披露文件中可以得知,九通基業永續債項目第65438期+0-3期本息已逾期支付,未通知展期。
文件稱,九通基金會解釋為“受疫情影響,特別是近期河北爆發疫情,影響還款資金安排”。
此外,投資者已親自找信托產品的托管銀行平安銀行和受托人陜國投詢問逾期情況,但平安銀行回復稱,作為代銷銀行,不承擔違約責任。
隨著資管新規的出臺,資管行業從隱形交易所向破交易所轉變,“買方自擔風險”的理念正在市場逐漸形成。但這真的意味著平安銀行沒有過錯嗎?不完全是。
“買方自負”的前提是“賣方盡職”,管理人已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了受托管理職責。如果相關機構未能履行職責,機構和管理人都可能對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高收益誘導客戶購買理財。
平安銀行存在賣方盡職調查的案例。2065438+2005年5月至6月,高凈值客戶楊通過平安銀行沈陽分行購買理財產品。經銀行評估,楊的風險等級為平衡。
隨後,在銀行的推薦下,楊購買了和記2號基金1010000元、大成瑞景混合A基金10000元、星石7號私募基金1010000元、壹款結構性理財產品50萬元,共計投資220余萬元。雖然部分產品實現了盈利,但購買的何炬2號基金四年虧損20%,虧損20多萬元。隨後,楊將平安銀行沈陽分行告上法庭。
楊訴稱,平安銀行沈陽分行推薦風險評級超過其風險承受水平的理財產品,違反了適當性義務,在銷售過程中未盡到風險告知義務,應當賠償其所購買理財產品的本息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在該行購買上述理財產品的時間為2065438+2005年5月、6月,且該行提供的上述材料均為文字內容豐富、專業性語言較強的文件,且為標準文件,壹般人在沒有詳細資料和說明的情況下無法理解或完全理解。
其中,都有產品推廣高回報的誘導。因此,法院認為,銀行在推銷涉案理財產品時未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在履行適當性義務方面存在瑕疵,與楊的損失存在因果關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最終判決平安銀行沈陽分行賠償楊某投資本金利息損失的65%,賠償楊某本金損失162473.95元及贖回日至付款日資金被占用的利息損失。
無獨有偶,曾經轟動壹時的“平安銀行代銷基金巨額賠償案”最終判決賣方應盡部分責任。孫是平安銀行的客戶,從2014開始在該行購買理財產品。
證據顯示,2014年孫第壹次購買理財產品時,平安銀行對孫進行了風險評估,評估結果顯示孫為“平衡型”投資者。此後,孫壹直通過平安銀行購買風險等級較低的理財產品。
2065年6月65日,438+05,65,438+00,在沒有重新評估孫的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下,孫在理財的推薦下,通過平安銀行購買了三只股票型公募基金。這三只基金內部風險評級均為高風險,孫出資900萬元。
孫買了基金後不久,就遭遇了“股災”,股市暴跌,基金虧損。6月16日,孫要求銀行幫其贖回基金,但此時孫在理財繼續持有的意見下並未贖回。
6月28日,孫再次到銀行要求贖回全部理財產品。最終,三只基金贖回後返還的金額僅為634.24萬元,虧損260萬元。
平安銀行未能向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客戶介紹和銷售合適的理財產品,違反了商業銀行代銷理財產品應履行的適當性義務。
但是,除了認定銀行違反適當性義務外,所有初審法院均以客戶未盡到必要的註意義務、未及時贖回產品為由,適用過失相抵規則減輕銀行責任,最終二審承擔第壹次請求贖回時30%的投資損失。
利潤之下,代理銷售違規事件頻發。
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
長期以來,銀行壹直是基金、保險、信托、理財等業務的主力軍。壹方面,銀行網點多,使其在代銷業務上具有獨特優勢,另壹方面,得益於線上渠道和客戶優勢,銀行開展此項業務邊際成本低,利潤高。
銀行違規代銷涉及的原因包括:部分授權基金銷售網點負責人不具備基金銷售資格、未建立有效的基金銷售容災系統、基金銷售人員培訓記錄不完整、客戶現場開戶時未進行錄音錄像等。
平安銀行也因違規代銷受到處罰。去年,深圳銀保監局披露,平安銀行因貸款、信用卡、產品代理銷售等部分15業務違規,被罰款720萬元。
其中,在產品代銷方面,代銷產品的基礎資產涉及銀行非標資產,未實現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風險隔離;“雙錄”的管理不夠審慎,理財的銷售人員也不擅長賣詞。
事實上,平安銀行有非法托運的記錄。此前,官方網站銀監會發布了壹批處罰信息。最引人註目的是平安銀行收到天津銀監局15的員工私自銷售理財產品罰單。
處罰信息顯示,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銷售或代理銷售的產品,平安銀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支行被罰款20萬元,平安銀行天津虹橋支行被罰款50萬元。
與對支行的罰款相比,天津銀監局對涉案銀行員工的處罰決定更令人震驚。處罰信息顯示,1人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銷售或代理銷售的產品,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務。1人被禁止銀行業務壹年;1人被警告;另有10人因對上述案件負有直接責任而被警告。
這壹事件暴露了平安銀行內部控制的薄弱。近年來,銀行理財“飛單”事件頻發,平安銀行多次被員工曝出“飛單”。
2065438+2006年7月,北京日報報道平安銀行北京分行壹員工離職前“殺妻”,投資者百萬元積蓄白白浪費。但平安銀行當時回應稱,此消息核心內容失實。
2016年6月,平安銀行壹客戶爆料。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間,在平安銀行北京朝陽門支行、天通苑支行多位理財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壹款名為“愛上富人之夜”的產品。事實上,這款披著理財外衣的產品是北京同富容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行的私募產品的壹部分
投資者向監管部門反映此事後,北京銀監局回復投資者稱,經核查,發現平安銀行北京分行原員工違規銷售...
“基金代理、保險代理、信托代理等不規範行為由來已久。說到底就是利用信息不對稱誤導消費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潘鶴林表示,要加強信息透明度,加大對不透明銷售和故意隱瞞的處罰力度,對基金銷售人員和保險銷售人員進行適當管控,要求他們了解必要的代銷常識,並監督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