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平倉也叫強制平倉,也叫被砍或被砍。根據強制平倉主體的不同,強制平倉可分為交易所強制平倉和券商強制平倉。常用於現貨黃金和期貨交易。
期貨中的強制平倉分為兩種: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或自營會員)的強制平倉和期貨公司對客戶的強制平倉。
根據強制平倉的不同原因,強制平倉可分為以下幾類:
1.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被強制平倉。根據交易所的規則,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每筆交易必須繳納壹定比例的保證金。當市場發生不利變化時,即市場發生反轉和反方向變化時,進入交割月份時,會員或客戶也應根據交易規則和合同的約定追加保證金。會員或客戶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的,交易所有權對會員或經紀公司持有的頭寸進行強行平倉。
2.因違規被強制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交易所有權將被強制平倉違反交易規則。主要包括:違反持倉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不報、謊報的;為禁止進入市場的人員開展期貨業務;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共同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需要強制平倉的違規行為。
3.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動而強制平倉。往年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交易規則也經常因為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臨時規定而被修改,或者暫時無法正常執行。
交易所強制平倉權是指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與當前交易結算價之間的價差損失超過壹定比例,且客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追加保證金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客戶的手合約進行強制平倉,以降低保證金水平和風險,確保客戶免受更大的經濟損失,強制平倉的後果由客戶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