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其全部資產歸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壹種非常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應用於商業運作中。其典型特征是個人投資,個人操作。個人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屬於民營企業。
與公司制、合夥企業壹樣,是企業形式,承擔無限責任。
2.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全體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 * *享有收益,* * *承擔風險,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以上自然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經營,* * *自負盈虧,* * *承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壹般來說,合夥企業不能取得人的資格,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其中,普通合夥還包括特殊普通合夥。合夥企業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並負盈虧,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共同經營。
3.公司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營利性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在市場經濟中為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壹種企業組織形式。
擴展數據:
壹般來說,企業是指利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金、技術和創業人才)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以獲取利潤,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在商品經濟範疇中,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壹,按照壹定的組織規則,壹個有機的經濟實體壹般以盈利為目的,以投資者、顧客、員工和公眾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來交換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而發展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多種企業並存構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有三種基本的組織形式:獨資、合夥和公司,而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重要、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現代經濟理論認為,企業本質上是“壹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可以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獨資百度百科-合夥百度百科-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