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提供給員工的福利,是員工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保障之壹。因此,企業需要每月繳納壹筆費用,這筆費用稱為企業社會保險費。雖然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企業和職工應當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包括:
基本養老保險費
1,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人
具體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自由職業者和農民合同制工人。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企業單位: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社會統籌繳費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和終止勞動關系的後續繳費人員的繳費比例為20%。機構:各地區對費率的規定不盡相同,具體以社保機構審批為準。
(二)失業保險費
1,失業保險費繳納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失業保險支付
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本人工資的0%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
1,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2、基本醫療保險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用人單位壹般繳納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納本人工資的2%左右。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約30%計入個人賬戶,其余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四)工傷保險費
1,工傷保險費繳納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工傷保險的支付
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征收標準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目前平均工傷保險費率壹般不超過1%。
(五)生育保險費
1,生育保險費繳納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生育保險支付
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