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並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要求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企業所得稅年度報告是指企業在次年5月底前申報的“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應當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期限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預繳的月度或者季度所得稅額,確定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的數額,填報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有關資料,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分為以下四個步驟:
首先,納稅人填寫年度申報的主要表格及其系列附表;
第二,系統審核各報表的表內關系;
第三,系統審核各報表的表間關系;
四。如果審核通過,則生成申報表,完成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
企業所得稅申報需要哪些資料?
1.所得稅征收依據:根據所得稅征收方式確定。
企業所得稅有兩種征收方式: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
1.查賬征收是根據企業申報的收入減去相關成本費用後計算利潤,再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
2.確認收款意味著不考慮妳的成本和費用。稅務機關直接將所得乘以壹個固定的稅率(根據行業不同),得出的數就當作妳的利潤,再根據金額乘以相應的稅率。
二。所得稅申報
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征收方式計算應納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在月份或季度結束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繳少繳(多繳的稅款也可在下壹納稅年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