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信局,經信局的簡稱,負責地方經貿管理和信息管理,也就是機構改革前的經信局和經貿委,加上信息管理職能。
具體來說,經濟和信息化局
(壹)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規範性文件;負責起草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減輕工業企業負擔;負責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的破產、搬遷、關閉和結構調整;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和協調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工業企業布局調整。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汽車、摩托車、裝備、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的管理;負責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負責(指導)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的維權投訴,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和減輕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負擔,指導、協調和促進鄉鎮工業經濟發展。
(三)負責工業控制目標的制定和實施;監測和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情況;承擔振興裝備制造業的組織協調職責;負責全縣工業企業、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的統計分析、預測和監測;提出控制目標、措施和建議;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引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信息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四)制定工業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相關配套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制定;負責信息網絡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安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創新;負責指導和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負責跨行業、跨部門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率先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的融合發展;推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問題。
(五)制定行業管理規劃,起草行業規範性文件;負責冶金、建材、化工行業管理,承擔建材基建技改項目的行業審核和驗收,申報生化、制藥、化肥生產資質。
(六)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負責全縣電力、自來水、天然氣的統壹調控;負責執行市“三電”辦公室的電力調度指令;負責協調保護全縣的電力、天然氣、廣播和電信有線管網設施;組織協調“三電”工作,指導鹽業管理。
(七)組織起草本縣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範性文件;引導和促進企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工作;負責通報企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成果,協調政策落實。
(八)研究規劃優勢產業投資布局,引導工業企業投資和國家贈款以外的商業銀行貸款方向,負責本縣工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項目的審批和登記;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投資;協調本縣工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資金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實行資金綜合平衡;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財政金融政策。
(九)制定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促進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改造,組織工業領域重點新產品開發,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和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實施。
(十)指導縣以上規模工業企業(煤礦企業除外)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壹)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分析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向政府提供國民經濟、工業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等非公有制經濟的運行特點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十二)負責工業企業和信息領域人才建設的規劃和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整體推進信息化;承擔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統壹分配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
(十四)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是綜合研究和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平衡總量和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職能機構。國家發改委的前身是國家計委。國家發改委主要職責:1。制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2.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進行宏觀經濟預測和預警;3.匯總分析金融形勢,參與制定財政貨幣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4、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