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銷發行方式。是代表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證券公司壹次性承銷全部或部分新發行的股票,並預付全部相當於股票發行價格的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普遍擁有充裕的資金,可以提前墊付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求,上市公司普遍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轉讓給券商承銷。如果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數量過多,壹家證券公司很難承銷,可以幾家證券公司聯合承銷。
2.傭金基礎上的分配。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只委托證券公司推廣。證券公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壹定的代理費。
雖然上市公司可以在短時間內籌集大量資金以滿足資金的急需,但股票上市的承銷發行方式。而壹般承銷的證券,只由證券承銷商以壹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購買,這就不可避免地使上市公司損失了壹部分應有的收益。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雖然可以獲得比承銷更多的資金,但整個兌付時間可能會很長,以至於上市公司無法及時獲得需要的資金。
此外,為了在股票壹上市就給公眾留下潛力巨大、欣欣向榮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時機時往往會考慮以下因素:
(1)在準備的時候和可預見的未來,看好股市。
(2)要為來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讓公眾普遍預測企業明年上市會比今年好;不要在公司已經達到巔峰,未來沒有大的發展和變化的時候上市,或者給公眾壹個成長中的公司的印象。
(3)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分紅制度、員工內部分配制度已經確定,上市前已經明確未來發展政策,會給交易所和社會公眾壹種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化不僅會影響股市,還可能造成嚴重的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壹家即將上市的公司時,可以看壹看,分析壹下它的發行方式和上市時間的成熟度,有時可以向我們展示壹些比閱讀其上市公告更深層次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和定向發行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作出了具體規定。
新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壹)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有壹股,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四)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三千萬元人民幣。
(五)擬公開發行的部分不低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額不超過擬公開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按照規定酌情減少向社會公開發行。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得低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六)發行人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上市發行時,上市公司並未根據公司自身利益和保證股票上市成功的原則對待上市股票。
價值發行,並制定壹個更合理的價格來發行,這個價格稱為股票的發行價。
股票的市場價格
股票的市價是指交易雙方在交易過程中達成的交易價格,股價通常指市場價格。股票
市場價格直接反映股票市場,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依據。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股票的市場價格處於低位。
不斷變化。股票價格是股票市場價值的集中表現,所以這個價格也叫股票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