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本、資產、勞動力、技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在變革中保持企業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於企業發展的每個階段。企業重組是以企業產權及其他債務、資產和管理結構為目標,從整體和戰略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創新的企業重組、改組和整合過程。
壹.合並
企業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在壹起,原企業全部不以法人形式存在,而是成立壹個新的公司。如將A公司和B公司合並為c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合並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壹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二,合並
企業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其中壹個企業保持原有名稱,而其他企業不再作為法人實體存在。
第三,收購
企業收購是指企業通過購買另壹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或全部或部分資產,購買另壹企業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或稱資產收購)。收購的目標是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目標企業的法人地位並不消失。
四、接管或接收
是指公司的原控股股東(通常是公司的最大股東)因出售或轉讓其股權,或因其股權被他人超過而失去控制地位的情況。
動詞 (verb的縮寫)投標購買
企業要約是指壹個企業直接向另壹個企業的股東發出要約,購買其持有的本企業股份,從而控制本企業的行為。當企業是上市公司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六、剝離
企業剝離是指企業將下屬部門(獨立部門或生產線)的資產出售給另壹家企業的交易。具體來說,是指企業將其部分閑置不良資產、不盈利資產或產品生產線、子公司或部門出售給其他企業,以獲取現金或有價證券。
七。分離
企業分立是指壹家公司將其在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按比例分配給本公司股東,從而形成兩個股權結構相同的獨立公司。這個定義和我國國企股份制改革中剝離的含義本質上是壹樣的。我國國有企業改制中的剝離,往往是指通過無償劃撥的方式,將國有企業的非經營性資產或非主營資產從企業的經營性資產或主營資產中分離出來的過程。通過剝離,可以分離出不同的法人實體,國家擁有這些法人實體的股權。分離是剝離的形式之壹。
八。破產
企業破產是指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狀態,無法扭虧為盈,並逐漸發展為無力支付到期債務的壹種企業失敗。企業失敗可以分為兩種:經營失敗和財務失敗。財務失敗分為技術性破產和破產。破產是金融失敗的極端形式。企業重組中的破產實際上是企業重組的壹個法定程序,是社會資產重組的壹種形式。
企業重組中的管理重組
首先,商業思維的新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和內部資源配置的復雜性要求現代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創新經營理念。海爾集團老板上任伊始,就帶領員工拆掉自家企業生產的質量問題嚴重的冰箱,讓海爾人在自我否定中覺醒;在國際化的旗幟下,春蘭集團創造了以50億元資產控制200億元社會資產的驚人紀錄。這種成功不僅是強烈的市場競爭、人才開發、經濟效益、資本運作的理念,更重要的是春蘭人提出?企業的生存空間在於全球?、?企業的生命力在市場嗎?經營理念。
第二,重塑企業經營機制
在企業重組過程中,要重塑企業的運行機制,改變決策與執行混亂、技術與經濟分離、缺乏規範與約束的弊端,努力打造運行規則穩定、組織結構嚴謹、操作程序規範、自我調節能力強的運行機制。這種機制不會因為個人(甚至關鍵崗位)的變動而影響和動搖整個機制和系統的正常運行。現在國外發達國家(如美國)的企業運行機制主要是兩極的,要麽是靠科技生存發展的跨國公司,要麽是只有幾十人甚至幾個人靠柔性管理取勝的小企業。這類小企業往往采用壹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虛擬企業?它根據自身的情況,把壹個完整的企業所需的各種管理職能的壹部分劃分給社會,只留下最有優勢的職能,以最小的投入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這就是企業利用率?外部資源?突破傳統的實現集約化的有效策略?大而全,小而全?公司內部的資源選擇策略,通過企業與各種社會服務部門的結合,增強了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適應能力。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多為中型企業,突出問題是大企業不夠大,小企業不夠小。企業缺乏激勵機制,組織決策和監督機制無法正常運行,相當壹部分企業在投資項目決策中缺乏評價和監控機制,決策過程主觀隨意。因此,在企業重組過程中,能否重塑企業的經營機制是關系到企業成敗的重要因素。
第三,企業管理方法的創新
企業管理模式和方法是企業資源整合過程中使用的工具,直接關系到企業資源的有效配置。?新國企?典型的海爾集團創造的?OEC?在《管理法》中,有壹條?斜率理論?,形象地反映了改革與管理的關系:企業在市場中的地位就像斜坡上的球體,如果沒有阻止力,球體就會下降;如果沒有驅動力,球體就不會上升到新的高度。在這裏,停動力是紮實的管理,動力是深化改革。以現代企業制度為基礎的國有經濟戰略性重組,無論其產權制度和組織形式如何,最終都要落實?管理科學?上來吧。企業重組和制度創新的成果要通過管理創新來規範和鞏固,管理基礎是企業深化改革的必要條件。因此,要解決企業重組中管理滯後的問題,就必須在決策、設計和實施中同步進行企業資產重組和管理重組、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企業重組的風險規避
重組中的風險規避風險是指重組過程中由於某些不確定因素而導致資產重組預期目標無法實現的可能性,是重組健康發展的關鍵。企業重組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融資風險、經營風險和收購風險。
政策風險防範主要取決於市場參與者對國家宏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取決於投資者對市場走勢的正確判斷。公司決策層在決定重組前,應聘請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和市場調研機構,全面系統地了解國家、地方和行業在該領域的發展政策和法律法規;了解這個行業的市場發展趨勢,並對國家針對這壹趨勢的措施做出預測,同時與這些機構壹起制定重組方案。
企業的融資過程充滿風險,確定最優資本結構,選擇最佳融資方案,合理防範風險是壹項重要任務。第壹,選擇最有利的融資方式。企業融資方式包括內部融資方式和外部融資方式,其資金成本往往不同。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考慮內部積累和外部融資相結合,以資金成本為基礎建立良好的資本結構。其次,完善經營機制,努力實現借入資金置換為自有資金,從而擴大企業規模,降低融資風險。第三,充分考慮投資收益不低於銀行存款利率,以獲得投資者長期穩定的支持。此外,在資產評估中應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盡量減少偏差。
對於運營過程中的風險防範,首先要加強對公關團隊成員的培訓,增強其信息意識;其次,在談判過程中,要註意談判技巧,講究方法,爭取主動;充分利用簽合同的風險?陳述和保證?防止條款,要求被重組方制定,並對虛假陳述造成的壹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合同中還應增加條款,保證被重組方在接管資產前必須對資產進行管理和維護,不得損害被重組方的責任;或有負債應充分預測,雙方責任範圍應協商確定。
企業重組過程中的M&A風險主要分為委托經營風險和目標公司反收購風險。托管管理和代理風險主要表現為:壹是代理人可能缺乏代理資格,即沒有足夠的自有資產作為委托資產的抵押物或代理人不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從而導致代理風險;二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標不壹致導致的代理風險;三是委托人缺乏監督代理人行為的動機而導致的代理風險;四是代理人操作不規範帶來的風險。對此,壹是要建立委托人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二是建立合資機制;第三,要建立對代理商經營行為的約束機制。
目標公司的反收購風險:壹是起訴收購方,從法律上挫敗收購方的合並意圖,同時增加收購方的收購成本,使收購方遭受重大損失;二是通過各種手段擡高股價,增加收購方的收購成本,增加收購難度;第三,是通過保護企業管理層甚至普通員工的利益來增加收購成本。對此,收購方要努力取得目標公司的信任和配合,尤其要打消目標公司將其善意收購行業視為惡意收購的顧慮。收購方應主動與目標公司談判,尊重目標公司的利益,爭取目標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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