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壹般分為線性系統、功能系統、劃分系統、委員會系統和矩陣系統。
組織結構:
1.職能結構:指實現組織目標所需的各種業務任務、比例和關系。
2.層級結構:指管理層級的構成和管理者管理的人數。
3.部門結構:指各個管理部門的構成。其考量維度主要是壹些關鍵部門是否缺失或優化。
4.權力結構:指各級各部門的權責劃分及其關系。主要考慮部門和崗位之間的權責關系是否對等。
分類:
1,直線制是最早最簡單的組織形式。其特點是企業各級行政單位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領導,下屬部門只接受壹個上級的指示,各級負責人對下屬單位的壹切問題負責。
2.職能制:職能制的組織結構是指各級行政單位在負責人之外設置壹些職能機構。如在廠長下設立職能機構和人員,協助廠長進行職能管理。
3.事業部制:事業部制由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總裁斯隆於1924年首次提出,故稱“斯隆模式”,也稱“聯邦分權制”,是高度(層級)集權下的分權管理制度。
4.矩陣式體系:在組織結構上,既有按職能劃分的垂直領導體系,又有按產品(項目)劃分的水平領導關系的結構稱為矩陣式組織結構。
5.委員會:委員會是壹種特殊類型的組織結構。它是壹種履行壹定管理職能的組織形式,以集體活動為特征。在實踐中,委員會往往與上述組織結構相結合,可以起到決策、協商、合作和協調的作用。
擴展數據
設計組織結構的原則:
1,仰角原則:在為壹個企業重新設計組織架構時,壹定要遵循仰角原則,即整體設計要緊扣企業的發展戰略,充分考慮企業未來從事的行業、規模、技術、人力資源配置,在若幹年內為企業提供壹個相對穩定、實用的平臺。
2.最優化原理:任何組織都存在於壹定的環境中,組織的外部環境必然會對內部結構產生壹定程度的影響。因此,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應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使企業組織結構適應外部環境。
3.平衡原則:企業組織結構的重新設計要力求平衡,不能因為企業現階段沒有需求,就合並部門和職能。企業運行壹段時間後,應該重新設計。總之,職能不能缺位,崗位可以合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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