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頻發,成為信訪矛盾主要來源的現狀,我們呼籲:壹方面,消費者要依法維權,另壹方面,作為政府監管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治理。另壹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出臺法律,保護購房者的利益。如果所購房屋由開發商抵押,法律應認定無效。
在經濟體制、利益格局、價值觀念深刻變化的背景下,通過好的政策和法治化解社會矛盾,讓每壹個問題都能讓公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在房地產領域,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市場的誠信和公平秩序,這是法治中國的壹部分。這要落實在行動上,體現在工作成效上。
中國住房報記者,李北京、唐山報道。
汪小菲怎麽也想不到,他這個曾經招商引資的座上賓,現在會和開發商對簿公堂。
10年6月4日,俏江南集團CEO汪小菲在其微博中寫道,10年前在唐山購買了壹套8000多平米的樓房,但開發商唐山城投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山城投”)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房產證。後來才知道,開發商把這塊地房產抵押出去,尋求自己貸款。
在汪小菲看來,“就相當於買了房子,開發商不給妳辦證,還要拿妳的房產做抵押。”
目前,汪小菲提起了訴訟,並在壹審中勝訴。資料顯示,相關二審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當事人為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俏江南”)和唐山城投,案號為(2021)濟民終502號。
記者通過企業搜索APP了解到,唐山城投成立於2009年2月,唐山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00%。唐山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由唐山市政府組建。2008年底,唐山市政府對公司進行了變更登記,註冊資本為654.38+0.86億元。截至2009年6月,公司總資產206.8億元,凈資產74.6億元,是唐山市國有資本運營機構之壹。
65438+10月65438+5月,汪小菲通過其助手接受《中國房地產報》采訪時表示,“唐山城投不僅瞞著我們,而且沒有告知做按揭貸款的銀行,這其實是壹種欺詐行為。對此,我們不得不訴諸法律。”
對於汪小菲的公開指責,記者聯系了唐山城投的壹位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領導做了表態,對此事不予回應。
在唐山壹拍即合。
俏江南與唐山城投糾紛中的這個樓盤,位於唐山大南湖風景區南湖休閑美食廣場。南湖休閑美食廣場項目是唐山市2009年重點項目之壹。
“俏江南當年選擇落戶唐山,是被唐山市政府招商引資的誠意所感動。”與唐山城投公司有長期溝通的俏江南壹位姓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唐山市政府和城投公司的領導拜訪了我公司董事長張蘭女士和CEO先生,邀請俏江南入駐南湖休閑美食廣場,描繪了項目的美好前景,並表示會給予壹些相應的優惠政策。
2011年9月25日,俏江南與湯山城投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購買南湖美食廣場D4-1-D4號商品房。
根據合同,該房產的室內建築面積為8000多平方米,總價值為7000多萬元。
“當時俏江南在全國開了50-60家店,都是在核心商圈租的店面。唐山的這套房產是俏江南唯壹的家。”上述呂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俏江南和當初描繪的藍圖壹樣,拉動當地消費,解決就業,當地政府也會為俏江南提供壹些優惠政策,這是壹個雙贏的局面。
2012 1,俏江南在唐山南湖休閑美食廣場舉行盛大開業典禮。
時任唐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原唐山市委常委、原政法委書記、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山市副委員長CPPCC等領導出席慶典,並與張蘭、汪小菲壹起為俏江南唐山南湖店剪彩。
除了俏江南,2010開園以來,還有全聚德、東來順、紅巖酒家等老字號餐飲品牌。
但唐山本地人表示,南湖休閑美食廣場位置並不優越,商業項目經營狀況壹般。
10無證房產糾紛。
事情的發展遠沒有想象中的順利。
“開盤後,我們多次催促唐山市給我們辦理房產證,但對方壹直以各種理由推脫。”陸姓負責人說,唐山城投開始說要和其他物業壹起處理,後來又說要等當地房管局出新政策。我們對當地的政策和市場不熟悉,出於對唐山城投背景的信任,沒有做進壹步的調查。
房產證遲遲不辦,俏江南唐山分公司的經營也存在問題。
根據冀02年民初(2020)302號判決書,俏江南主張“自2012年初開業以來,由於市場環境和政策的巨大影響,經營遇到嚴重困難,缺乏流動資金,分店經營狀況壹直不好。”
在判決中,俏江南還認為,原本可以通過涉案房屋抵押等融資方式克服危機,但由於唐山市城投有限公司已於2013將包括涉案房屋在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壹並抵押,俏江南對此始終不知情,唐山分公司最終被迫關閉,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經營。
“由於經營狀況不好,唐山分公司幾年前就關門了,但物業費壹直交著。”陸姓負責人說,2019年底到2020年初期間,唐山城投公司仍然沒有解決房產證的問題,我們就自己去唐山市行政服務中心了解情況。結果工作人員告訴我們“這個房產出了點問題,已經抵押了”,我們才恍然大悟,這麽多年壹直被蒙在鼓裏。
2020年7月29日,俏江南向唐山市城投公司發出《催告函》,要求唐山市城投公司在2020年8月4日前對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給予明確答復。截至8月3日,唐山城投未回復。
同年8月4日,俏江南公司發出《關於解除協議並返還房款的通函》,要求唐山城投解除購房合同並返還購房款。
165438+10月2日,唐山城投公司起訴俏江南公司,請求法院確認《關於解除協議並返還房價款的告知函》無效。165438+10月16日,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202民初第217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對城投公司的訴訟不予受理。
165438+10月27日,俏江南起訴唐山城投壹案開庭。
法庭上爭議的焦點
今年4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確認,俏江南與唐山城投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於2020年8月14日解除。據此作出相關判決,要求唐山城投返還俏江南購房款,並賠償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及滯納金。
此後,唐山城投提起上訴。
資料顯示,相關二審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最終的判決還是未知數。
根據唐山中院壹審判決認定的證據,該房產自2013年以來,由唐山市城投公司抵押了三次,包括兩家銀行和壹家金融機構。
俏江南的工作人員表示,“俏江南對這些情況並不知情。直到2020年俏江南起訴城投公司,該房產仍處於抵押狀態。”
雖然唐山城投辯稱,向銀行抵押的南湖休閑美食廣場項目抵押清單中不包括本案涉案房屋。
對此,俏江南的工作人員表示難以理解,“為什麽開發商有權抵押多次出售的房產?”
帶著疑問,記者聯系了唐山城投壹位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領導對此事不做回應。
記者就開發商出售房屋後仍可按揭的問題采訪了北京市漢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鄭起。鄭起告訴記者,雖然購房者已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備案,但由於尚未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證,因此擁有房屋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仍是開發商,購房者在不動產權利登記前相對於開發商只有所購不動產的債權,而非產權。所以開發商可以抵押。
頻繁的“房基”維權何時才能停止?
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壹般來說,壹審勝訴,二審被推翻的情況很少,除非壹審的主要事實證據被推翻。
俏江南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汪小菲此次通過微博發聲,希望此事能引起社會關註,政府能幫助我們盡快解決問題。”
記者註意到,在汪小菲房產維權的微博下,有不少網友留言稱,自己也遇到了購買的商鋪和房屋被抵押,難以取得房產證的問題。有網友感嘆:“名人遇到這種房屋糾紛還得通過微博維權,我們普通人就更難了。”
現實中,買房後辦房產證的並不少見,也不乏“名人”。
去年9月,成龍在東城區的兩套豪宅被拍賣。《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梳理發現,成龍“賣房”的背後原因,是他在購買房屋後,沒有在13辦理房產證,開發商因為欠債被申請強制執行。
同年6月165438+10月,藏族歌手阿蘭在微博中喊話稱,其於2016購買的某房產,四年未取得房產證。
“作為普通人,沒有‘名人’那樣的影響力,維權難度更大。因為買房和辦理房屋有很長的時間差,購房者很難獲得足夠的信息。買房後,他們只能被動等待開發商通知他們辦理房產證。他們無法理解開發商在此期間抵押房子和土地的信息。他們本來高高興興買了新房,卻買了個‘盲盒’,不利於誠信社會的建設。”
鄭起認為,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出臺法律來保護購房者的利益。例如,如果購房者在購買房屋後被開發商抵押,法律應認為抵押無效。這樣做的好處是,既保護了購房者,又促使銀行和債權人對開發商的按揭貸款更加謹慎,避免銀行和債權人的損失。
他建議國家搭建壹個透明的新房產權平臺,讓購房者獲得更全面的房產信息,及時看到所購房屋的產權狀況。也希望國家在促進購買新房後,能立即辦理房產證,從根本上杜絕開發商偷偷抵押的問題,最大程度保護購房者,維護誠信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