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第二,公司上市需要多久?
上市路漫漫,想上市也上市不了。關鍵是要證監會批準。壹般妳至少要準備65,438+0年,然後再申請。如果形式不好,可以等3-5年。還好現在沒有3年的輔導期。而且上市名額是省市分配的,妳再優秀也上不了市。
3.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壹)公司的主要資質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本條件。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要上市,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本身就不能上市。
1,從公司經營狀況來看。
(1)對公司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2)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應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三)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2.從公司成立開始。
公司股東出資按時到位,不存在虛假出資。發起人或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即出資已從出資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公司股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
3.從公司的資本數額來看。
公司註冊登記的註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超過10%。
(二)公司的獨立性
公司的獨立性主要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害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就獨立性而言,公司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應有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自有資產。
(2)公司人員獨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壹個公司應該有自己的員工。
(3)公司財務獨立,公司應有自己的財務制度,能夠獨立進行財務決策,有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的情況。
(4)公司業務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不正當關聯交易,公司業務不依賴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三)公司規範運作
公司依法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制定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規範運作。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公司本身在上市前最近36個月沒有受到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偵查,更沒有未經法定機關批準發行證券。公司章程對對外擔保由誰審批以及具體審批程序有明確規定。公司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不能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清償債務、提前支付或其他方式占用。
(四)公司的財務和會計
1,從財務角度來說
對於上市公司,首先要求公司業績良好,即公司資產良好,資產負債率合理,現金流正常;公司不存在影響其持續盈利能力的情況;公司應當依法納稅。具體而言,公司應符合以下條件: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基礎;
(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
(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4)無形資產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權、養殖權、采礦權等後。)在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中不高於20%;
(5)最近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從會計的角度來看
公司應當建立規範的會計制度,財務報表應當以真實交易為基礎,不得篡改財務報表,不得操縱、偽造、篡改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
(五)募集資金的使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籌集資金投資公司的發展項目。募集資金後,公司應嚴格按照預先設定的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壹家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時,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也是壹個非常重要的考核標準。
(1)公司應編制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擬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及發展前景;
(2)公司募集資金的用途應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用於公司的主營業務;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同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門賬戶。
以上是法律快車邊肖帶來的公司上市的資產要求的全部內容。壹般來說,公司合法上市需要壹定的資本,同時每年需要達到多少利潤,這是有明確規定的。歡迎咨詢《法律快報》的律師,他們會給妳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