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合並報表的程序通常包括:
(1)檢查並調整母公司和子公司會計報表中可能存在的錯誤和遺漏。
(2)抵銷企業集團內部交易的未實現損益。
(3)沖減子公司為實現凈利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積。
(4)抵銷母公司從子公司收到的投資收益和股利,將母公司股權投資賬戶余額調整為初始金額。
(5)抵銷母公司股權投資賬戶和子公司所有者權益賬戶的年初余額,將兩者的差額確認為合並價差;如果有少數股權,也需要確認相應的少數股東權益。
(6)將合並價差分為子公司凈資產與商譽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在其有效壽命內進行分配和攤銷。我國《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沒有對合並價差進行選擇性分解、分配和攤銷,而是直接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的建議項下列示。
(7)有少數股東的,在合並工作底稿上建立當年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子公司凈利潤,相應增加少數股東權益。
(8)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相互抵銷。在會計電算化條件下,用戶根據合並會計報表的要求定義合並會計報表的相關條件,軟件根據定義時設計的數據傳輸和數據計算公式自動完成合並會計報表的工作。軟件可以自動扣除公司內部往來和內部投資的影響,並可以對壹些報表項目進行必要的抵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