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增值稅應繳納的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
2.如果是壹般納稅人企業,有兩種情況:
(1)如果原材料處於正常盤虧,則不需要轉出應交增值稅進項;
(2)原材料屬於非正常盤虧的,需將應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分錄:
批準前:
借方:待處理財產的損益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批準後: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益
原材料投入產出的會計處理有些經濟業務可能涉及應稅項目和非應稅項目;有壹些經濟業務沒有按照會計要求確認收入,可以按照成本進行轉移,但稅法要求作為銷售處理,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在會計核算中,這些經濟業務所涉及的增值稅往往容易與進項稅和銷項稅的界限混淆。
第壹,不會扣。
1.如果材料是外購的,可以確定不能抵扣進項稅。比如,外購固定資產、外購物資直接用於免稅項目、非應稅項目,或者直接用於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應計入外購材料成本。
例如,企業A購入固定資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50萬元,進項稅額8.5萬元,包裝費、運輸費1,000元,均以銀行存款方式支付。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500000+85000+1000=586000
貸款:銀行存款58.6萬元。
2.可以認定的是,進項稅可以從原購入材料中抵扣,即進項稅已記入“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科目,但後來由於購入材料改變用途或非常損失,按規定應將原記入進項稅並已支付的增值稅轉入“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這部分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只能作為進項稅額轉出。
例如,企業A的福利部門領取壹批生產用原材料,實際成本為4000元;為建造固定資產收取了壹批生產原材料,實際花費5000元。企業A為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福利基金
4000+4000×17%=4680
貸款:原材料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680
借:在建工程。
5000+5000×17%=5850
貸款:原材料5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850
例如,A企業原材料損失較大,實際成本為7500元。企業A為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會計處理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8775
貸款:原材料7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7500× 17% = 1275。
例如,A企業庫存商品損失較大,其實際成本為3.7萬元,其中消耗的原材料成本為2萬元。企業A為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會計處理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40400。
信用:庫存3.7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20000× 17% = 3400
如果上面的例子改為產品,其他數據不變,會計處理將是: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40400。
貸款:制作費用37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20000× 17% = 3400
二、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
對於壹些視同銷售業務,需要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但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處理,可以按成本進行轉移。會計處理應采用不同的方法:
1.原材料和庫存商品的對外投資
企業在境外投資原材料和庫存商品時,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是應稅消費品,也要計算繳納消費稅。
例如,甲企業以原材料或存貨投資乙企業,甲企業存貨的實際賬面成本為27萬元,評估值為30萬元,計稅值(售價)為30萬元。b企業接收它們並將其記錄為原材料。企業A在企業B註冊時應擁有的份額等於投資金額。甲、乙企業為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然後:
某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股權投資
351000
貸款:原材料或庫存商品27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00,000× 17% = 565,438+0000。
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300000-270000=30000
乙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30萬元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1000
貸款:實收資本351000。
2.捐贈原材料和庫存商品。
企業向國內其他企業捐贈原材料和庫存商品時,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仍需計算繳納增值稅。所以收款方拿不到扣稅憑證,所以進項稅不能抵扣。接受國外捐贈的,取得的完稅憑證可以作為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是應稅消費品捐贈人,也應計算繳納消費稅。
例如,A企業將庫存商品(應稅消費品)捐贈給B企業,A企業實際賬面成本為65,438+08,000元,計稅價值(售價)為20,000元。消費稅稅率為10%。企業B收到後,會將其記錄為原材料。假設企業B不再生產應稅消費品,其確認價值為22000元,支付運雜費為300元。企業A、B為壹般納稅人。然後:
某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營業外支出18000+20000
×17%+20000×10%=23400
貸:庫存商品18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000× 17% = 34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0000×10%=2000
乙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22300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公積22,000。
銀行存款300
3.自產和委托材料用於免稅項目或作為集體福利。
企業將自產和委托加工的材料用於在建工程等免稅項目或作為集體福利的,也應視為銷售額,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是應稅消費品,也要計算繳納消費稅。
例如,甲企業生產的產品用於建造在建固定資產,產品成本為57000元,計稅價值(售價)為60000元。如果產品為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7%,則進行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73200
信用:庫存商品5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 17% = 102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0000×10%= 6000
如果上述產品不是由在建工程領用,而是由福利部門領用,則會計處理:
借:應付福利費73200。
信用:庫存商品5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 17% = 102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0000×10%= 6000
存貨跌價的原材料的會計處理應分兩種情況:處理前,是借待處理的財產性損益;原材料核定後,借記賬戶應分兩種情況,有補償的計入“其他應收款”,剩余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計量錯誤的計入“管理費用”。
會計處理中的借: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如果企業對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管理嚴格,需要對廢品項目進行單獨核算,這部分成本按可銷售金額沖減,再分配到合格產品。
請接受回答,支持我。
對於原材料盤虧和盤盈的會計處理,迫切需要根據物料明細做相關的會計處理。1.盤盈材料貸:原材料-XX材料貸:待處理財產損益。2.盤虧材料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原材料-XX材料。3.找出盤盈盤虧物資的原因,經領導批準後再做相關賬務處理。
處理盤虧時原材料盤虧的會計分錄:
借方:待處理財產損益5000元。
貸款:原材料5000元
回收殘值:
借方:現金\銀行存款5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50
獲得保險賠償
借方:銀行3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3500
經領導批準後,該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
借方:營業外支出1450
貸款:待處理財產收入1450。
不知道原材料5000是否包含增值稅,所以沒有考慮轉出進項稅的問題。原材料的非正常損耗不能扣除,必須轉出。
報廢產成品和原材料的會計處理(投入產出)1,“待處理財產性損益”科目,核算公司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所認定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2、“營業外支出”科目,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不直接相關的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出售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復期停工損失。
如果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沒有發現,直接使用“營業外支出”科目,並在備查簿中記錄原因。
廢料和產品
借入營業外支出
借用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借入營業外支出
借出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如果是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將使用待處理財產的損益。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請問:原材料庫存損失怎麽處理?借:未決財產的損益。借:原材料。貸款:營業外支出。貸款:未決財產損益。
增值稅原材料的會計處理根據相應科目進行更正。
1.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藍色。
借:原材料的紅字
2.借方:生產成本的紅字
貸款:原材料紅字
3.借:成品紅字。
貸款:生產成本的紅字
4.借方:主營業務成本為紅色。
貸:產成品的紅字
考慮到以上四個步驟:原料入庫、入庫、產成品入庫、產成品入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修正相關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