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公司法對公司註冊資本規定如下: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以下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30萬元。
4.技術開發、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00萬元,上市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公司註冊資本舉例如下: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設立期貨經紀公司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保險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保險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8號第五條規定: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註冊資本654.38+0萬元以上;建設部77號令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四級:壹級資質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二級資質註冊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三級資質註冊資本不低於800萬元,四級資質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
綜上所述,如果妳開辦的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另行規定的公司,那麽註冊資本為654.38+00萬元。
另壹個問題: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如果妳擬註冊的公司註冊資本為654.38+00萬元,除擬出資無形資產的股東外的其他股東出資為300萬元(不含實物資產),無形資產可以出資700萬元,即對方出資比例為70%。對了,妳說的無形資產,如果經過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驗資確認為5000萬元,700萬元可以作為註冊資本,其余可以作為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