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病急亂投醫,到處設點。
90年代以前,國家計劃的壹個工廠產品,每年的訂貨量是3-4億元。當時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都無法與之抗衡。90年代以後,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逐步轉變,市場的全面放開,A廠面臨著嚴峻的形勢。
為了適應新形勢,工廠領導采取了許多措施。其中之壹是成立銷售公司,統壹銷售A廠的產品。但是由於觀念陳舊,老板觀念根深蒂固,銷售公司的工作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競爭的需要。這時,受相鄰壹家廠家實行“全員銷售”經驗的啟發,廠領導也開始了全員銷售,除了銷售總公司直屬的網點,還陸續設立了大量的銷售網點。這些銷售點有四種類型:
壹是工廠在中心城市投資銷售辦事處或公司;
二是分公司、車間辦集體銷售網點,解決部分富余人員的就業問題,工廠給予優惠條件;
三是我廠員工合夥或個人經營的銷售網點,員工停薪留職或業余時間銷售;
第四,全國其他單位或個人掛A廠的牌子,每年向A廠繳納管理費。
這些銷售公司和網點的銷售形式各不相同,要麽是工廠下達任務,要麽是合同,要麽是代銷,有的充當中介。壹般先交壹部分定金,由工廠按出廠價供應。商品賣完之後,貨款返給工廠,高於出廠價的部分(費用加利潤)歸個人或單位。
第二,完全失控
經過幾年的經營,A廠的銷售網點幾乎失控,各地的總廠、分廠、部門、三產、個人等單位經營的大大小小的網點有近1,000家。誰也說不清到底有多少,在這些銷售環節出現了嚴重的問題:
1.各銷售網點普遍拖欠貨款,每年幾億元收不回來。截止1998年末,該賬簿反映162網點共欠甲廠150萬元。
2.壹些投資建廠的銷售公司占用大量貨款挪作他用。其中,我廠所屬南方某銷售公司從1992到1998銷售A廠產品1億元,其中160萬元貨款沒有直接返廠,而是無償占用貨款,與他人共同出資成立股份公司。還打了時間差,把貨款作為流動資金不斷使用,發展成為凈資產3億多元的企業。
3.由於銷售機構沒有統壹規劃,分散重復設置,各種銷售網點爭奪市場,破壞了統壹的價格體系,給了客戶降低產品價格的機會。
4.我們廠的職工或者三產辦的門公開拖欠債務,不還錢。
5.外地單位和個人以甲廠的名義開店,收到貨款後人去樓空,無處追索。有的根本不賣A廠的貨,而是賣其他廠家的貨。
針對這種情況,廠領導絞盡腦汁想了壹些對策。比如單純要求客戶先付款再提貨,但這樣做卻趕走了壹些大客戶;而且,讓中間商直接帶客戶去工廠簽合同,返還壹定利潤。這樣壹來,壹些有促銷手段的人和老客戶就覺得利潤少了,不願意做了。這兩種方法都影響產品的銷售。更致命的是,壹些閘門已經控制了A廠的部分銷售渠道,讓A廠處於想清理這些閘門卻又做不到的境地。
第三,難以下咽的苦果
由於某廠銷售環節管理存在問題,嚴重影響了某廠的整體營銷活動。
1.銷售中途滯留的貨款無法及時收回,使得A廠原本流動資金不足的困難局面更加嚴重,不得不增加貸款。90年代中期,銀行的利率比較高。貸款的增加使工廠的財務費用激增,加劇了營銷活動的難度。
2.由於財務費用、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原因,A廠的產品成本在同行業中處於較高水平,失去了市場競爭優勢,使A廠的困境雪上加霜。
3.因為很多銷售網點都是以A廠的名義註冊,或者隸屬於A廠,當這些網點發生民事糾紛時,A廠會承擔連帶責任,造成了壹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