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進壹步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揮市場功能,實行差別化制度保障。
行,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
題的決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部門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所適用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分級管理。
法律。
第三條上市公司分層管理遵循市場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正的原則,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上市公司的市場層級及其調整並不代表中國的中小企業。
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
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
第四條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設置基礎層、創新層和選擇層。
符合不同條件的上市公司在不同的市場層面進行管理。
第五條全國股份轉讓公司應制定各層級的客觀差異化準入。
並相應調整上市公司的市場級別。
1
第六條全國股份轉讓公司應當確定掛牌公司的市場級別。
期間和即時調整機制。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進入,根據掛牌公司級別進行調整。
可以,要求提供上市公司、主辦券商或保薦人等中介機構。
相關材料。
第七條掛牌公司的層級錄入和調整由全國股轉公司進行銜接。
許可委員會審議並形成審議意見。全國股轉公司合並掛牌
應當決定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根據規定,免於上市委員會的聯合審查。
討論的事項除外。
上市公司對全國股轉公司的層級進入和調整決策
如有異議,可以按照全國股轉公司的相關規定申請復核。
第八條全國股份轉讓公司應當在各個市場層次進行差異化投資。
適當的標準、股票交易方法、發行和融資系統以及差異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要求。
全國股份轉讓公司分別揭示各個市場級別的證券交易市場,
展示信息披露文件,為各市場層面的上市公司提供差異化服務。
服務。
第九條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公司。
有關規定中選定的上市公司可直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
上市交易。
第二章各市場層次的準入條件
2
第十條申請上市的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但未進入創新層。
,應從掛牌之日起進入基礎層。
上市公司不進入創新層和精選層的,應當進入基礎層。
第十壹條進入創新層的上市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
(壹)最近兩年凈利潤均不低於654.38+00萬元。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8%,總股本不低於8%
兩千萬元;
(二)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6000萬元,並持有
持續增長,年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且總股本不低於
兩千萬元;
(3)最近有60個做市或集合競價交易日。
平均市值不低於6億元,總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采取
進行市場交易的,做市商人數不得少於6人。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進入創新層,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條件:
(壹)公司自上市以來已完成定向發行股票(含優先)
股),且發行融資累計金額不低於654.38+00萬元;
(二)符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基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
合格投資者人數不少於50人;
(三)最近壹年年末凈資產不為負;
三
(4)公司治理健全,股東會、董事會制定並披露。
監事會制度、外商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
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管理。
系統和承諾管理系統;董事會秘書的設立,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了。
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
(五)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或其他相關主體在最近12個月或
級別調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上市公司不得進入創新層。
新層:
(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存在腐敗行為,
賄賂、貪汙、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
破壞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詐發行、違法披露重大信息或其
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
健康安全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采取行政措施。
懲罰;或因全國股轉公司證券市場違法行為等。
法律監管機構公開譴責;
(三)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涉嫌違法違規正在接受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查。
沒有明確的結論;
四
(四)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被列為虧損。
被執行人名單的文字和情況尚未消除;
(五)未按照全國股份轉讓公司的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
自該日起4個月內,或不在每個會計年度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
自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六)最近兩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已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只能按本辦法第十壹條第二款辦理。
標準的規定進入創新層,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師。
事務所出具的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份轉讓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申請上市的公司同時符合上市條件和下列條件
,自上市之日起進入創新層:
(壹)符合本辦法第十壹條第壹款或第二款的規定;
或者上市時采用做市交易方式,同時完成上市和定向上市。
股票交易後,公司股票市值不低於6億元,總股本不低於。
5000萬元,做市商數量不少於6家,做市商做市股票。
全部通過本次定向發行取得;
(二)完成上市和定向發行股票,且融資金額不低。
654.38+00萬元;
(三)股票上市和定向發行完成後,符合全國股份轉讓條件。
系統基層具備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人數不得少於50人。
人;
五
(四)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
(五)不存在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壹項至第四項、第六項。
項目情況;
(六)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份轉讓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所稱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同步定向發行。
按價格計算的股票市值。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第十五次創新12個月。
壹樓上市公司可以申請公開發行,進入所選樓層。
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進入精選層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列條件之壹:
(壹)市值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最近兩年凈利潤不低於。
15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8%,或最
最近壹年凈利潤不低於2500萬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2500萬元
不到8%;
(二)市值不低於4億元,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
6543.8億元,且最近壹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最近壹年
經營活動產生的年度凈現金流量為正;
(三)市值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
億元,最近兩年R&D投資總額占最近兩年營業收入總額。
不低於8%;
(四)市值不低於15億元,且最近兩年研發總投入不低於
不到5000萬元。
六
前款所稱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上市
開發銀行計算的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公開發行)。
第十六條上市公司完成公開發行並進入精選層的,除外
除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件數:
(壹)最近壹年年末凈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2)公開發行不少於654.38+0萬股,發行主體眾多。
在100人;
(三)公開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四)公開發行後,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並公開
股東持股比例不低於公司股本總額的25%;公司總股本
超過4億元的,社會公眾股東比例不低於公司總股本。
10%;
(五)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社會公眾股東是指除下列股東以外的上市公司股東:
(1)持有公司65,438+0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壹致行動人;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密切關系。
直接或間接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家庭成員。
受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親密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十七條上市公司或其他關聯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七
,上市公司不得進入選定層:
(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的情況。
存在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壹項規定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存在本辦法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兩項規定;
(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至第五項;
(四)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已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份轉讓公司規定的掛牌公開方式
分部經營穩定,直接面向市場,獨立和可持續經營能力重。
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其他情形。
第三章各級市場退出情況
第十八條創新層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家
股轉公司定期將其轉出創新層:
(壹)最近兩年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
3000萬元,或者最近壹年凈利潤為負,營業收入低於
10萬元;
(二)最近壹年年末凈資產為負;
八
(3)最近壹年的財務會計報告是否已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有明確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4)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僅依據本辦法第十壹條第三款或第十四條第壹款。
前款不適用於第壹項規定的市值標準進入創新層的上市公司。
第壹款的規定。
第十九條創新層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家
股轉公司立即將其轉出創新層:
(壹)連續60個交易日,符合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投資。
具備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少於50人;
(2)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盤價低於每股。
面值;
(三)未按照全國股份轉讓公司的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
自該日起4個月內,或不在每個會計年度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
自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四)上市公司進入場內後,最近24個月內受到不同事項影響。
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進行行政處罰或者到全國股轉公司進行公示。
累計受斥責次數達到2次,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因年報更正,進入層時不符合市場水平。
級準入條件,或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壹款。
三項規定;
九
(六)不符合市場壹級準入條件,但依據虛假材料的。
預期進入;
(七)僅依據第十壹條第三款或第十四條第壹款。
該款第壹項規定的市值標準已進入上市公司創新層,持續不斷。
60個交易日,股票市值低於2億元;
(八)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份轉讓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選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上市公司,全國
股轉公司會定期將其轉出精選層:
(壹)最近兩年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
5000萬元,或者最近壹年凈利潤為負,營業收入低於
3000萬元;
(二)最近壹年年末凈資產為負;
(3)最近壹年的財務會計報告是否已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有明確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4)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僅根據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進入選定層。
前款第壹項的規定不適用於上市公司。
第二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全國股轉公司立即將其轉出精選層:
(壹)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和第六項的規定。
情況;
10
(2)連續60個交易日,社會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低於社會公眾股東。
公司總股本的25%;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連續60年。
社會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低於最近壹個交易日公司總股本的。
10%;
(三)連續60個交易日股東人數少於200人;
(四)因年報更正,進入層時不符合市場水平。
級準入條件,或本辦法第壹條至第二十條第壹款。
三項規定;
(五)僅根據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
所選級別的上市公司連續60個交易日市值較低。
在5億元人民幣;
(六)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份轉讓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掛牌公司出現在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股票終止日。
暫停上市的,全國股轉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第四章上市公司市場級別調整程序
第二十三條上市公司完成公開發行,並符合所選層。
準入條件,全國股轉公司將在其公開發行完成後進行轉讓。
選定的層。
11
第二十四條創新層和精選層上市公司出現在本辦法第壹款中。
第十九條、第二十壹條規定的情形,全國股轉公司適用該情形。
自認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啟動等級調整工作。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出現本辦法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所列情形。
規定情形轉出創新層或精選層的,自轉出之日起為12。
幾個月內,不允許再次進入原市場水平。
本辦法第十八條因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更正引起。
第二十條第壹款第壹至第三項或第壹款第壹至第三項
規定情形調整為基層,信息披露文件虛假。
記錄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或者全國股轉的行政處罰。
司公開譴責,自調整到基層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再次進行。
進入創新層或選擇層。
第二十六條全國股份轉讓公司每年4月30日開始掛牌。
公司市場水平的定期調整:
(壹)選定層次的上市公司存在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情形。
,將其帶出所選圖層;
(二)創新層上市公司存在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
,把它帶出創新層;
(三)基層上市公司符合創新層的準入條件,並經過申請
請轉到創新層。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全國股份轉讓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發展
需要增加上市公司層次調整的數量。
12
第二十七條入選上市公司出現本辦法第二十條或
在第二十壹條規定的情形下,全國股轉公司將其轉出選定層。
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風險警示前,標註公司股票簡稱。
知道並公布。
第二十八條上市公司已轉出精選層,符合創新層。
輸入條件,進入創新層;不符合,進入基礎層。
上市公司從創新層轉出,進入基礎層。
第二十九條全國股份轉讓公司為掛牌公司的壹級市場。
定期調整級別前,將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官方網站公示調整級別。
上市公司的全部名單。
上市公司可以在名單公示後5個交易日內調整其級別。
以所依據的事實不正確為由申請異議。
全國股轉公司根據異議核實情況調整名單。
第三十條上市公司在強制終止上市的情況下,所有
國有股轉公司在終止掛牌前不得調整其股份級別。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本辦法所稱凈利潤、營業收入和經營活動
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和凈資產指的是經審計的價值。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具體含義或者計算方法。
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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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凈利潤,是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剔除少數股東損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
是計算的基礎。
(二)凈資產,是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
排除少數股東權益。
(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前後較低者作為計算基礎,並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開
《證券發行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計算。
(4)年復合增長率:年復合增長率= √。
氡
氡2
-1,
其中Rn代表最近壹年(第N年)的營業收入。
(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是指公司的現金。
現金流量表中報告的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量;公司成立
合並現金流量表所列業務活動產生的合並財務報表。
凈現金流。
(6)最近60個做市或集合競價交易日,
表示截止時間為每年4月30日,最長不超過120。
在市交易日或集合競價交易日的期限內,最近成交60%。
做市交易日或集合競價交易日。
(七)上市後完成定向發行股票:包括公司上市。
定向發行上市後與定向發行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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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發行融資:發行融資完成時間由國家股轉為社會公眾股。
以公司出具新股登記函的時間為準;發行融資金額不包括
包括非現金認購部分。
(九)股本總額是指公司的普通股股本總額;本班
本法第十壹條所稱股本總額,以每年四月三十日的數據為準。
(十)合格投資者人數:本辦法第十二條所稱的合格投資。
投資人數以每年4月30日的數據為準。
(十壹)最近12月:本辦法第十三條所稱最近12月。
月份是12個月,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12)連續60個交易日:不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日。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所稱“不低於”、“不低於”,
“以上”包括本數。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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