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安監局處罰決定書
王元:
經查,妳作為青島頤和商務酒店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向青島市市南區青島頤和商務酒店有限公司進行投訴?5.19?對壹起較大液化氣爆炸事故負有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將給予罰款人民幣104920元整的行政處罰。因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XX]Z101-2無法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方式送達,現依法向妳公告。限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的,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60日內依法向青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依法向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由該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地址: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電話:85916061。
青島市安監局
20XX年5月9日
範安監局處罰決定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壹.處罰
南通恒華膠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華公司?)20XX年9月7日收到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安監罰字[20XX]第(6028)號),主要內容如下:
南通恒華膠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於20XX年7月10日從南通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獲悉,恒華公司助理工人周被診斷為二甲基甲酰胺引起的職業性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安監局對此情況進行調查。
恒華公司PUR車間工作環境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工人工作場所二甲基甲酰胺(泵送、清掃、清洗、排放崗位)超標,職業衛生操作規程未完善;未組織勞動者上崗前接受職業衛生培訓的;未采取相應措施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健康保護的;周的職業性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是由長期接觸二甲基甲酰胺引起的。
上述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第21條第3款第4項規定:第35條第2款規定:第36條第1款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並處以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處罰事項的處理
公司管理層對此事件高度重視,總經理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在全公司範圍內發布公告,並開展了以下處理工作:
1,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2.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3.責令人事部門、生產部門按照規定組織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4、改變生產工藝,用二甲基乙酰胺代替二甲基甲酰胺;
5.總結本次事件的教訓,制定防範措施,培訓相關人員。
第三,處罰對公司的影響
1.恒華公司已於20XX年9月足額繳納罰款65438+萬元,占20XX年全年營業收入比例較小,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本次事件對公司產品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公司今後將加強職業健康衛生管理。
無錫萬裏膠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1.18
安監局處罰決定書範文三
當事人:731大理喜盛棉紡有限公司等企業(名單附後)。
發現大理西盛棉紡有限公司等192家企業開業後停工半年以上;陜西農墾研究中心香料實驗廠等24家非公司制企業停止經營活動1年,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大荔縣郭興華廠等49家個人獨資企業開業半年以上關閉;大荔縣銀冠冰箱等466家企業未辦理稅務登記,經稅務機關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了其營業執照。大荔縣國稅局出具了吊銷營業執照的材料。
以上事實的主要證據如下:
1,20XX年3月16,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大荔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通告,證明我局向當事人告知了違法行為的後果和時限;
2.大荔縣國稅局出具的撤銷材料證明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
20XX年4月25日,我局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