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2——債務重組》主要將債務重組的方式分為四種情況。本文將從其分類順序來討論。第壹種情況是以資產抵債。以資產抵債的情況分為以現金資產抵債和以非現金資產抵債兩種方式
第壹種方法:現金還債。
以現金清償債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第四條、第九條規定,對於債務人企業,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債權企業,債權企業應當將重組債權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差額沖減至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例1:甲公司欠乙公司應付賬款20萬元,3月21日到期。B公司對A公司所欠的壞賬計提3萬元..因甲公司資金困難,經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達成重整協議:甲公司於3月265438日以轉賬支票清償所欠乙公司全部債務+0.5萬。
A公司的分錄:
借:應付賬款-B公司20
貸款:銀行存款15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入5
B公司的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