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融資租賃機構應如何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面是壹些資料,歡迎閱讀學習。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這條法律?)並規定?本法自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然後呢。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本文是作者作為金融租賃機構從業人員對這部法律的學習筆記。如有不妥,請指正。
總的來說,所得稅對於中國的融資租賃機構來說並不是壹個敏感的問題。只是?內外有別嗎?也就是壹開始就成立有外資參與的融資租賃機構?三免兩減?優惠,而純粹的國內融資租賃機構是享受不到這種優惠的,只是。況且和其他行業壹樣,所得稅稅率是33%。而且自2008年6月65438+10月1,連以上?內外有別嗎?都沒了,內外稅負就對等了。那有什麽好學的?我覺得還是有值得學習的地方。以下是我在學習中特別關註的壹些與融資租賃機構直接相關的內容。
◆我國現有的融資租賃機構,包括商務部(或其前身外經貿部)批準的12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商務部批準的20家融資租賃公司,人民銀行批準的12融資租賃公司,現在銀監會監管,無壹例外都是企業。因此,毫無疑問,這些機構是所得稅的納稅人。
◆中國現有的融資租賃機構都是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在中國設立的。所以都是中國的居民企業。這類企業應從國內和國外取得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我國現有的所有融資租賃機構,無論是只從事境內業務,還是也從事跨境業務,比如跨境融資租賃,都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國的融資租賃機構和中國的任何居民企業壹樣,有結算的義務。也就是說,這些機構應當在納稅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期限內,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即所謂?所得稅基數?)和應納所得稅,根據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所得稅,確定本年度應納或應退金額,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資料,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我國融資租賃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在壹定時期內取得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依照稅法規定允許扣除的各項費用後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本法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非應納稅所得額、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的依據。
◆稅收優惠,是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的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對特定納稅人、納稅對象的某壹部分減輕或者免除稅收負擔的措施。本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少收入、稅收抵免等。
◆對於我國融資租賃機構而言,在所得稅政策法規方面有兩個敏感話題:壹是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租賃物)的企業能否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優惠待遇?對此,首先我們有1996(41號文件)4月7日下發的《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稅問題的通知》。它的[4。促進企業機器設備更新】(3)規定?企業技術改造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賃機器設備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租賃期限或折舊年限較短的原則確定折舊年限,但最短折舊年限不少於三年。?然而,它的應用範圍是有限的。因為第六條規定,本通知適用於國營和集體工業企業。?融資租賃交易的承租人如今有多少是國企?例如,將建築機械、運輸、醫療設備或環保設備作為租賃物品的承租人是誰?其次,我個人認為,以交易方式(例如信貸或融資租賃)而不是以固定資產投資的標的類別來決定是否給予稅收優惠,是極不妥當的。國家稅務總局2003.10.13發布的《關於分散管理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審批項目後續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3]113號)規定的內容極不可取,應盡快廢止財工字[96]第41號文件。第二,如果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稅收抵免的優惠待遇,比如按照《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批管理辦法》(國稅發[2000]13號),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時,是否也可以享受這樣的優惠待遇?迄今為止,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尚未對此作出回應。換句話說,不可能。
但是,並不是企業的所有收入都必然是其所得稅的稅基。比如所得稅方面,有?減少收入?然後呢。加扣?聲明。收入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經營活動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按壹定比例減少,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稅收優惠措施。附加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額的基礎上加上壹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額的稅收優惠措施。比如稅法規定R&D費用可扣除150%,那麽如果當年開發新產品的R&D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則可扣除150元(100元?150%)稅前扣除,以體現鼓勵研發的政策。當然,這些規定與從事非實體經濟的虛擬經濟的融資租賃機構無關。除此之外,還有什麽?不含稅的收入?聲明。是指在性質和來源上不屬於企業營利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承擔納稅義務,不構成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非稅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當然這些對於國內的融資租賃機構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都是營利性企業。與融資租賃機構直接相關且會影響(降低)其所得稅稅基的叫什麽?免稅收入?。免稅所得,是指屬於企業應納稅所得,但依照稅法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所得。其中,債務利息收入是我國融資租賃機構可直接抵扣且不計入所得稅稅基的收入。
◆另外,我國融資租賃機構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依據可以不是財務報表中的所得稅前利潤。為什麽?因為還有壹個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稅法的問題。比如,按照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這類企業包括融資租賃機構,可以自主提取八筆。計提越多(如壞賬準備),成本越大,自然會導致所得稅稅基的降低。對此,稅法作為公法,在承認企業有權自主確定各項條款水平的同時,堅持應納所得稅的稅基必須符合稅法的具體規定,並另作交代。我們稱之為。應稅會計?這叫行為?壹般納稅調整?。是指在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壹致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納稅調整,並相應調整納稅額。當然,在稅務機關的行政執法中,還有壹種行為叫做?特別納稅調整?,是指稅務機關以反避稅為目的,對納稅人特定納稅事項所作的納稅調整,包括對納稅人轉讓定價、資本弱化、避稅地避稅及其他避稅情形的納稅調整。
融資租賃的法律規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
融資租賃合同中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三種方式:
第壹,退租法。商業租賃合同到期時,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出租人自行處置租賃物。由於租賃物在租賃期內壹般已達到使用壽命,收回後出租人很難出租或轉讓,所以租賃物到期後的處置壹般不采用這種方式。
第二,續保法。在租賃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當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賃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並在融資租賃合同到期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第三,留存和購買方式。商業承租人支付象征性價款後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並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利。因此,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後,壹般采用這種方法處理租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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