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變化的風險
主要指法律或法規的通過、頒布、修訂和重新解釋,導致項目的合法性、市場需求、產品/服務收費、合同協議的有效性等要素發生變化,從而給項目的正常建設和運營帶來損害,甚至直接導致項目暫停和失敗的風險。PPP項目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多。另外,我國的PPP項目還處於起步階段,相應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很容易出現這方面的風險。如江蘇某汙水處理廠采用BOT融資模式,原計劃2002年開工建設。但由於200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固定外資回報項目的通知》的頒布,項目公司被迫與政府重新談判投資回報。上海大廠水廠和延安東路隧道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都被政府回購。
第二,審批延遲的風險
主要是指項目的審批程序過於復雜,耗時過長,成本過高,審批後很難對項目的性質和規模進行必要的商業調整,威脅到項目的正常運營。比如有些行業,壹直存在成本和價格倒掛的現象。市場化後引入外資或民資,就要提價實現預期收益。根據我國《價格法》和《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應當建立聽證制度,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這個復雜的過程很可能造成審批的延誤。以城市水務行業為例,水價低於成本的情況說明提高水價勢在必行,但各地的水價改革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公眾的抵制和審批延遲。比如,2003年南京水價上調方案在聽證會上未獲通過;上海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反對水價上漲的提案,使得上海水價改革措施遲遲不能落實。因此,外國水務公司已經撤出了中國市場。引人註目的是,泰晤士水務出售了在大廠水廠的股權,盎格魯退出了北京第十水廠項目。
第三,政治決策失誤/冗長的風險
是指決策程序不規範、官僚作風、缺乏PPP運作經驗和能力、前期準備不充分、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導致的項目決策失誤和流程冗長。比如,由於地方政府對PPP的理解和認識有限,政府對項目的態度頻繁變化,導致項目合同談判時間較長。而且汙水處理價格是在政府不了解市場價格和相關結構的情況下簽訂的,價格偏高。後來政府了解後,再次要求協商降價。在這個項目中,項目公司利用政府的知識缺陷和錯誤決策簽訂不平等協議,造成後續談判的延誤,面臨政府決策冗長的困境。大廠水廠、北京第十水廠、廉江中法供水廠也存在類似問題。
第四,政治上反對風險
主要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公共利益得不到保護或損害,從而導致項目建設遭到政治甚至公眾反對的風險。比如大廠自來水廠和北京第十自來水廠的水價,因為關系到公共利益,所以遭到了公眾的抵制,政府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也反對漲價。
動詞 (verb的縮寫)政府信用風險
指政府不履行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對項目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害。如在長春市匯金汙水處理廠項目中,匯金公司與長春市排水公司於2000年3月簽訂《合作企業合同》,成立長春市匯金汙水處理有限公司,同年長春市政府制定了《長春市匯金汙水處理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00年底,項目投產後合作運行正常。但從2002年年中開始,排水公司開始拖欠合作公司的汙水處理費,長春市政府於2003年2月28日廢止了該管理辦法。自2003年3月起,排水公司開始停止向合作企業支付任何汙水處理費。經過近兩年的法律糾紛,2005年8月以長春市政府回購告終。
例如,在廉江中法供水廠項目中,雙方簽訂的《廉江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合作經營合同》的履約期限為30年。合同中有幾個關鍵的不合理問題:問題壹,水量。合同約定,在水廠投產的第壹年,廉江市自來水公司每天購水不少於6萬立方米,以後還會不斷增加。當時廉江市的消耗量在2萬立方米左右,巨大的容積差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第二,水價問題。合同約定起始水價為1.25元人民幣,水價會隨著物價指數和銀行匯率的提高而提高。廉江市每立方米水平均價格為1.20元,自5月1999實施以來壹直沒有變化。合同脫離實際,導致廉江市政府和供水公司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水廠被迫閑置。談判結果至今沒有最終確定。此外,還有遇到政府信用風險的項目,如江蘇某汙水處理廠、長春匯金汙水處理、湖南某電廠等。
不及物動詞不可抗力風險
是指超出合同壹方當事人控制範圍的,在合同簽訂前不能合理防止的,在情況發生時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事件或情況,如自然災害或事故、戰爭、禁運等。比如湖南的壹個電廠,90年代中期由原國家計委審批,西部壹家跨國能源投資公司中標。項目所在省政府與公司簽訂了特許經營協議,項目前期進展良好。然而,此時某些西方大國(包括中標公司所在國)轟炸我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嚴重、實質性地侵犯了我國主權。國際政治局勢的突變使得投標人無法在國際或國內籌集資金。因此,項目公司最終未能在延長的融資期限內完成融資任務。省政府根據特許權協議收回項目並沒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之後沒有重新招標,導致外商在這個項目上徹底失敗。在江蘇某汙水處理廠項目投資回報的重新談判中,項目公司與政府的談判也因為非典而中斷。
七。融資風險
是指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市場不完善、融資可及性等因素導致的風險,其最主要的形式是融資困難。PPP項目的壹個特點是,在招投標階段選定中標人後,政府與中標人首先草簽特許權協議,中標人必須在規定的融資期限內憑草簽的特許權協議完成融資,特許權協議才能正式生效。如果開發商未能在給定的融資期限內完成融資,將被取消資格,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在湖南某電廠項目中,開發商因未能完成融資被沒收投標保證金。
八。市場回報不足的風險
是指項目運營後的收益不能滿足投資回收或達到預定收益。例如,在天津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中,天津市政府提供了許多激勵措施。如果由於某些特定原因導致項目收入不足,天津市政府承諾提供補貼。但是,如果政府承諾的補貼金額沒有明確規定,項目公司將承擔市場回報不足的風險。此外,京通高速建成初期,由於相鄰輔路免費,京通高速長期車流量不足,也存在項目收益不足的風險。福建泉州杭州灣大橋、刺桐大橋等項目也存在類似問題。
九。項目獨特性風險
指因政府或其他投資者建設或改造其他項目而產生的風險,導致該項目存在實質性的商業競爭。項目獨特性風險的出現往往會帶來市場需求變化風險、市場收益風險、信用風險等壹系列後續風險,對項目產生較大影響。比如,杭州灣大橋項目兩年未開工,相距僅50公裏左右的紹興市上虞古竹紹興杭州灣大橋的準備工作卻在加緊進行。原因之壹可能是地方政府對大橋的高資本回報率不滿,導致項目面臨獨特風險和收益不足風險。新源閩江四橋也有類似經歷。福州市政府承諾,九年內保證所有從南方進出福州的車輛都通過收費站。因特殊情況無法保證過路費的,政府出資償還對外投資,保證每年補償65,438+08%。然而,2004年5月16日,福州二環路三期正式通車,大量車輛繞行閩江四橋收費站。公司收入銳減,投資回收無望。但政府並沒有兌現回購經營權的承諾,只好上了仲裁庭。在這個項目中,投資者遇到了項目特有的風險以及隨之而來的市場收益短缺風險和政府信用風險。福建泉州刺桐大橋項目和京通高速的情況類似,都存在項目特有的風險,導致市場收益不足。
十、配套設備服務風險。
指與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不足所導致的風險。在這方面,湯遜湖汙水處理廠項目是壹個典型的案例。2001,凱蒂公司以BOT方式建設湯遜湖汙水處理廠項目,建設期兩年,運營期20年。經營期滿後無償移交給武漢高科(代表市國資委持有國有資產產權)。但是,壹期工程完成後,配套管網建設,排汙費等問題。工廠閑置了很久,最後整個工廠交給了武漢水務集團。
Xi。市場需求變化的風險
是指由於宏觀經濟、社會環境、人口變化、法律法規調整等其他因素導致市場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預測與實際需求存在差異的風險。比如山東中華發電項目,項目公司成立於1997,計劃2004年最終完工。完成後手術比較成功。然而,山東電力市場的變化和國內電力體制的改革對購電協議的運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首先是電價。1998根據原國家計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在已建成的石亨壹期、二期電廠中,給予中國發電更高的上網電價0.41元/千瓦時;5438年6月+2002年10月,菏澤電廠新機組投產時,山東省物價局批準的價格為0.32元/千瓦時。這個電價不能滿足項目的正常運行;其次,合同規定的“最低購電”也受到威脅。自2003年以來,山東省計委將中國發電與山東電力集團之間的最低購電量從5500小時降至5100小時。由於合同約束,山東電力集團仍要以“計劃電價”購買5500小時的電力,差價由山東電力集團自行填補,這無疑打擊了山東電力集團的購電積極性。杭州灣大橋、閩江四橋、刺桐大橋、京通高速等工程也存在這種風險。
十二。費用變化的風險
是指由於PPP產品或服務的收費價格過高或過低或收費調整不靈活、不自由而導致項目公司經營收益不如預期的風險。例如,由於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需求的變化,山東中華發電項目電價收費從項目初期的0.41元/千瓦時變為0.32元/千瓦時,嚴重威脅了項目公司的收益。
十三。腐敗風險
主要是指政府官員或代表利用非法影響力索取或索要非法財物,直接導致項目公司維護關系的成本增加,也增加了未來政府違約的風險。如香港匯金公司投資建設的沈陽市第九水廠BOT項目,約定投資回報率為:第二至第四年65,438+08.50%;5-14年,21%;15-20年,11%。這麽高的回報率,沈陽市自來水總公司支付給第九水廠的水價是2.50元/噸,而沈陽市平均供水價格是1.40元/噸。到2000年,沈陽市自來水總公司虧損高達2億元。這個虧損本該由政府財政來填補,但沈陽多年來沒有給自來水公司財政補貼。沈陽自來水公司要求變更合同。經過幾輪艱苦談判,2000年底,雙方將合同變更為:沈陽市自來水總公司回購匯金公司在第九水廠50%的股權,投資回報率也降至14%。這次改變後,沈陽自來水廠未來可以少交兩億元。事實上,向外國投資者承諾的高回報率很大程度上與當地官員的腐敗有關。在業內,外商在沈陽投資建設的8座水廠被稱為“沈陽水黑幕”。